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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环保公民,为美丽中国助力
http://www.scol.com.cn(2018-8-2 8:00:0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倡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编制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日常生活中,我们都可以做些什么呢?(8月1日澎湃新闻)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旨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强化公民生态环境意识,引导公民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者,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其实,从《规范》于今年6月5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第4个环境日发布之后,就引起强烈反响。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了“美丽中国”的新概念。十九大报告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中,从“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四个方面,为今后的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把“美丽”二字被写入强国目标,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同样迈入新时代。

  中国进入了新时代,那么在生态环境行为上,公民就必须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生态环境行为,不仅仅是一个概念,更是一种生活观、责任感、价值观。事实上,《规范》提出的十个方面,公民都能参与。如第一条“关注生态环境”,作为公民,关注生态环境应该是底线。而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监督举报、共建美丽中国,只要行动起来,都可以做到。

  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多走楼梯、少乘电梯,按需点餐、光盘行动,节约用纸、双面使用,随手关灯、节约用电;包裹拒绝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以及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等等。这些难道不是现代公民需要做到的吗?其实,真正有社会责任感且高品质的人,都会自觉践行这十条,因为做到了,才能体现出现代公民的生活格调,也是文明生活方式的具体体现。

  而《规范》中涵盖的公民环境生态行为,还仅仅是几个例子而已,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还有很多。例如,家用电器不用时,应该拔掉电源插头;减少甚至不燃放烟花爆竹;少用或不用餐巾纸而用手绢,手绢脏了可以清洗并可反复使用;洗澡或洗衣时尽量节约用水;空调不到一定程度不用,就是用了也要调到“低碳”标准;少换手机或其他家庭耐用消费品;外出购物自带环保袋不用塑料袋,等等。

  公民环境生态行为,当然不是一日能够养成,而需要长期积累。遗憾的是,平时不少人并没有把环保视为一种基本的生活态度。低碳不是刻意做秀,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是“习惯成自然”。环保、低碳、绿色生活的重要性自不必多说,它也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只是在大家了解生态环保的至关重要性后,一定不要把“公民环境生态行为”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必须采取切实的行动,使环保生活成为一种习惯。因此,只要重视起来,形成全民参与的氛围,天长日久,积少成多,《规范》中的要求就一定能变成积极的行动。

  党的十九大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规范》随之出台。对此,就要求我们每一位公民有所担当,按照《规范》的要求,以实际行动体现出新时代公民的环境生态意识,做一个环保公民,为美丽中国助力。(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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