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网聚蜀语 >> 正文
党员干部要在关键时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
http://www.scol.com.cn(2018-8-11 21:56: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琼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云低沉,人悲泣。8月10日上午,在与极端犯罪分子搏斗中英勇牺牲的仁寿县富加派出所所长王涛、辅警廖弦同志遗体送别仪式在仁寿县法治广场举行。连日来,整座仁寿县城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当天一早,就有上千名群众自发赶来,他们要见英雄最后一面,送英雄最后一程。“让我再看看他们吧。”70岁的向福华老人望向灵堂,眼眶泛红。老人还记得两个月前去富加派出所给孙女办理户籍业务,“廖弦同志笑着给我讲解,还给我倒水喝。这样的好人,怎么就这样离开了?”(2018年08月11日四川日报)

  看完报道,笔者深深地被仁寿县富加派出所所长王涛、辅警廖弦同志感动着。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党员干部要冲锋在前、敢于牺牲,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王涛、廖弦用鲜血和生命去守护群众安全,用生命书写了忠诚与担当,把危险留给了自己,实现了党员干部的人生价值。时值当下,中华民族正为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而砥砺奋进,越是到了关键时刻,就越要奋勇争先,挺身而出。回顾以往,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不计个人得失,积极担当奉献,映射党性的伟大。作为一心为民的共产党人,在今天也应该传承先辈精神,要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在担当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

  无论是抗洪救灾、抢险救援,还是维护社会稳定,我们的党员干部总是冲锋在第一线,出现在最危险、最困难、最需要的地方,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性宗旨和责任担当。仁寿县富加派出所所长王涛、辅警廖弦就是这样的党员干部,他们用生命诠释了人民警察服务人民的崇高使命,用生命展示了仁寿公安干警舍生忘死、恪尽职守的精神操守,用生命树起了人民警察的一面英雄旗帜,用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与担当。正因如此,公安部在唁电中指出,王涛、廖弦两名同志面对犯罪嫌疑人的利刃,英勇无畏、冲锋在前,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用年轻的生命挽救了在场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英雄赞、正气歌。他们是公安民警和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杰出代表!英雄虽逝,精神永存!同样,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也在批示中指出,王涛、廖弦两名同志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危难之际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与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用鲜血和生命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 谱写了新时代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英雄赞歌。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涵盖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体现了党性和人民性、价值导向和职业追求、发展目标和建设路径的高度统一,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以王涛、廖弦为学习榜样,时刻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自觉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激励党员干部挺身而出、冲在最前线。只要我们党员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责任,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在最前线,就会获得群众的拥护,凝聚强大的力量,从而战胜艰难险阻。

  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对于每一名党员干部来说,一切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重,大灾面前见真情、见责任,灾难面前挺身而出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秀品格,在抗洪救灾、抢险救援、应急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中彰显党员的政治本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组织的要求,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在灾难面前冲锋在前,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带头人的是我们的党员干部。为民挡刀,甘洒热血。面对持枪、持刀威胁群众生命的张某,王涛以及辅警廖弦浴血挡刀、以身护民,成为人民群众最可爱的人。因此许多群众、网友纷纷留言致敬:“你们是这个时代的英雄。金色盾牌,热血铸就”“人民警察为人民,英雄一路走好”“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你们用鲜血和生命去守护群众安全,用生命书写了忠诚与担当,把危险留给了自己”。

  使命呼唤担当,榜样引领时代。在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生动实践中,我们要以王涛、廖弦同志为学习的楷模,深入开展向王涛、廖弦同志学习活动,立足岗位、敬业奉献、不辱使命,完成他们未竟的事业,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王涛、廖弦同志已离我们远去,但从他们的一生中学到的是我们的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在灾难面前冲锋在前,豁得出来、顶得上去。(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