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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何不尝试“区别对待”?
http://www.scol.com.cn(2018-8-1 8:26: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7月28日,是“个税改革意见征集”的最后一天,在为期一个月的征集时间里,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超过13万条,关注度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个税起征点提多少合适,大家继续在热议。

  个税起征点,到底把标准定为多少合适?这是一个“众口难调”的事情,从网上的意见来看,大家的意见差距很大。有的人认为5000是合适的,有的人认为5000是不合适的;有的人认为应该是8000元,有的人认为8000元有点高了,很多人就不需要“交税了”。

  为何同样是对个税起征点的看法,意见如此天壤之别?其实这是有原因的。“贫穷地区的群众”和“富裕地区的群众”,感受当然是不同的;“智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感受也是不同的;“固定职业者”和“游击职业者”的感受也必然不同。

  既然个税起征点出现了“众口难调”的情况,倒不如进一步解放思想,尝试“区别对待”政策。全国之下的“统一标准”看似公平,未必是真正的公平。

  其一,可以尝试“地区不同”。地区和地区之间的差异是巨大的,地区和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更是巨大的。在“高速经济发展的城市”,假如说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刚刚合适,可是到了“低速经济发展的城市”,也是5000元,感受的就是巨大的经济压力。因为“低速经济发展的城市”赚钱不容易。再比如,有的城市物价很高,有的城市物价很低。有的城市房价是5000一平方米,有的城市是1万元一平方米,生活成本不同,对于实际收入的期盼也不同。依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生活成本情况,制定不同的个税起征点标准符合实际。

  其二,可以尝试“群体不同”。在这个世界上真诚的生活,就需要赚钱养家。而赚钱养家的方式是不同的。有的人坐在办公室里就能赚到钱,还有轻松喝咖啡的时间。而有的人从事的是辛苦的职业,需要在阳光下暴晒,需要在冰雪里穿行。比如我们的建筑工人,他们的收入确实也不少,有的甚至会比白领的收入还高,可是建筑工人的收入就来的十分不易,而且家庭里可能就“一个赚钱的人”,那么是不是可以照顾一下,提高他们的个税起征点?

  其三,可以尝试“职业不同”。有的人收入很固定,几乎每个月都能有万元以上的收入,而有的人的收入不是固定的。就像做小生意的人,他们的收入不是固定的,今天能收入300元,到了第二天可能就只能收入50元,这个月收入是1万元,而到了下个月可能只有1000元的收入。那么“达到起征点的时候”缴纳了个税,而到了“远远低于起征点的时候”虽然不要交税了,问题是“他的低收入”谁来弥补?对于这部分没有固定收入的职业,也需要放一马。

  总之,个税起征点的要义应该在于保障大多数人的“幸福指数”。“统一标准”未必就是真正的公平。个税起征点,“众口难调”不如尝试“区别对待”。(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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