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文化教育 >> 正文
整治网文刷阅读量造假,不是小事
http://www.scol.com.cn(2018-8-15 8:04:2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7日,微信公众号运营后台弹出一条提示,称公众号后台的文章阅读数自8月8日开始,剔除机器等非自然阅读带来的虚假数据,并表示该变动对运营者流量不产生实际影响。因为“剔除虚假数据”等几个字,有网友认为微信要像2016年那样,大力整治公众号阅读数造假。时隔近一周,8月13日,记者咨询淘宝客服发现,依旧能正常购买微信文章的阅读数,遇到便宜时,1000多元就能买个“10万+爆款”。(8月14日 成都商报客户端)

  新媒体崛起势不可挡,网络阅读逐渐成为移动智能时代的阅读习惯,新媒体写作,也是才华横溢的自媒体创业者实现人生价值的一条路径。什么是检阅新媒体文章质量的标尺?毫无疑问,就是点击率、阅读量。一篇阅读量“10万+”的“爆款”网文,就是对作者的一次无声地赞赏。因此,“10万+”成为了一篇网文火爆的标配。

  既然阅读量是网络文章的一项指标,那么,作者就可以在选题和内容上下功夫,吸引读者与粉丝,增加点击量和阅读率。然而,让很多人想不到的是,点击量居然可以造假!粉丝数也可以购买。刷点击量成了明目张胆的生意:给个链接,最快24小时,1000多元至3000多元不等的价格,一篇平平无奇的微信推文就能变“10万+”的“爆款”。

  事实上,阅读量不但是评价网络文章优劣的指标,也是商家投放广告的依据。流量数据造假,造成商家错误投放广告,必定影响商家的广告决策和利益,同时,也影响到网文运营平台的声誉。从某种意义上说,刷阅读量与网购刷单一样,是欺骗行为,需要遏制和矫正。正是综合以上考虑,一周前,微信官方发文表示,为保证平台的健康运营,他们要坚决打击刷流量行为,剔除机器等非自然阅读带来的虚假数据,整治流量数据造假。

  七天过去了,效果如果还不得而知,但淘宝上依然存在刷流量的生意,据记者调查,便宜的时候,1000多元就能买个“10万+爆款”。这难免让人想到2016年,微信的那次公众号阅读数造假专项治疗,轰轰烈烈的治疗虽然让六成多的微信大号阅读量降低,但实质上,刷量行业并没有断绝,时至今日,依旧火爆。这足可见,刷阅读量的造假行为具有可观的利润,造假者不忍放弃。同时,也显示出打击网络阅读量造假、打破相关的产业链条,是非常艰难的事。

  今后,像微信公众号这样的阅读平台,会用怎么的技术手段来揭开虚假点击量画皮?我们不清楚。不过,这笔者看来,刷阅读量造假,严惩需要多方联合。首先,网文运营平台要严于监测、管理,出台惩治措施。比如升级技术手段,比如拉黑可疑账号,冻结黑粉等等措施,坚决防范造假者滥竽充数。其次,擒贼先擒王,流量造假的组织者,肆意破坏阅读量的公平秩序,理应受到法规严惩。对这些幕后黑手的惩戒,要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最后,发布刷流量、数据造假信息的媒介,也应采取措施,做好过滤式管理,断了传播的路径。

  网络文章的阅读数据造假不容小觑,呵护阅读者权益及网文的商业价值,整治刷流量势在必行,毕竟,我们需要点击数据可信的网络阅读平台。(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