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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应该避免让老实人成为“犯罪嫌疑人”
http://www.scol.com.cn(2018-8-31 8:30: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先梓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昆山砍人反被杀”事件引发全国关注,无论是法律界人士,还是普通网友,都在辩论“白衣男”于海明究竟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此同时,关于受害人“宝马男”(也称“黑臂男”“纹身哥”)刘海龙的历史也被扒了出来:自2001年至2014年,刘海龙有5次案底,刑期累计达9年半。(8月30日《钱江晚报》)

  于海明究竟该当何罪,这个问题或许永远难有定论。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昆山司法部门通报中的于海明现在已经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媒体援引昆山市检察院的通报“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在众多的评论中,一名网友的评论引发了网友的强烈共鸣:电动车师傅才是飞来横祸!晚上下了班骑车回家,老老实实走非机动车道等红灯,结果被宝马(车)挤还被人拿刀打骂!纹身男拿不稳掉了。一辈子没犯过事的电动车师傅怕纹身男再拿刀,就捡起来反击。结果现在成了杀人犯还要蹲监狱!

  中国有句古话:惹不起,躲得起。但这句话用在于海明身上显然不适合。面对纹身、持刀的“宝马男”,相信于海明和你我一样,是绝对“惹不起”不敢惹的。但他不仅“惹不起”,而且也“躲不起”——他都躲到人行道上面了,人家一群人还是不依不饶,“纹身男”还是要拿刀来砍他。此情此景,老实巴交的于海明究竟怎么躲?

  也就是说,面对凶悍的“宝马男”,于海明要么被杀,要么成为“犯罪嫌疑人”,这是一个二选一的必选题。幸得于海明体格魁梧健壮,他虽然没躲过沦为“犯罪嫌疑人,但他总算躲过了被杀。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但问题来了:法律是维持社会正义的。单从刑法而论,它有两个基本功能: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可是现在,法律不但并未实质性地保护于海明(于海明免于被杀,是依赖于自身的强壮体格),反而眼睁睁地看着老实巴交的于海明成为了需要被惩罚的“犯罪嫌疑人”——这岂不是有点悖谬?

  老实人成为“犯罪嫌疑人”,这是法治社会之耻。法律不但有能力、有措施保护善良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更应该有能力、有措施避免让老实人成为“犯罪嫌疑人”。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切实根除那些真正的、潜在的“犯罪嫌疑人”,让老实人对这些潜在的“犯罪嫌疑人”能够“躲得起”,不给老实人沦为“犯罪嫌疑人”的机会。

  15年间犯案5次,刑期累计9年半的“受害人”刘海龙,本来就属于真正的、潜在的“犯罪嫌疑人”。单从外观来看,刘海龙的凶悍纹身,首先就让人不忍卒视。专家介绍指出,公安部门本月刚公布的《黑恶势力29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前两条就是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文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可以说,公安部门简直就是按照刘海龙的形象量身画像的。

  另据报道,作为外来人口的刘海龙,昆山市陆家镇合丰村综治办几次登门要求登记外来人员信息都被拒之门外。如此,有关部门是不是对刘海龙格外多关注一些?

  据报道,刘海龙曾经因为“弘扬社会公德,伸张正义,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突出”而被表彰,其中的黑色幽默意味未免也太过强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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