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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滴滴遇害女孩,道德何在?
http://www.scol.com.cn(2018-8-29 7:59: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27日,昆明网警巡查发现有4名网民在近500人的“云南车主联盟①群”微信群内,就浙江温州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件发表侮辱性言论,内容低俗、不堪入目,引起广大网民的强烈愤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发现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2018-08-28 澎湃新闻)

  俗话说:死者为大。更何况,滴滴女孩,一个无辜的妙龄女子,惨死在不法分子手中,她虽然抗争了,最后还是敌不过凶手的狠毒,命运够悲惨了。她的遇害,给她的父母亲人造成了极大的伤痛,让整个社会都在流血。4网民,对女孩的遇害你们可以沉默,甚至冷漠,未必深表同情,但女孩尸骨未寒,岂能在微信群内用极其低俗、不堪入目的言论对其进行侮辱,道德良知何在?

  好在,我们今天的社会有着高度的文明,天地有正气,岂容少数失德者在网上肆意妄为?好在,我们今天是法治社会,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对失德分子的侮辱行为,九泉下的滴滴遇害女虽不能为自己的名誉权辩护,但有威严的国家法律在,违法必究,所以,4名失德网民及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并施以应有处罚,也算是对滴滴遇害女灵魂的安慰吧!

  4名侮辱滴滴遇害女的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完全是咎由自取,法律给他们上了一堂严肃的教育课,死者也有人格和名誉权,不得侮辱和侵害,网络表达也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绝不可信口开河,网络平台并非法外空间,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侮辱、并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4名侮辱滴滴遇害女的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处,也是对全社会的一堂法制教育课,网络是一片广阔的天地,人人都当做守法网民,广大网民在网络上获得自由表达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起一份维护网络文明与道德的义务,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其实,滴滴血案,让我们伤痛的不仅是花季生命的陨落,让我们愤恨的不仅是杀人者的人性灭绝,更让我们痛恨的还有4名网民一样的道德沦落,除了4网民对死者的任性侮辱,更有一个拥有粉丝多达117万的大V,自称是“编导”的张洲,居然罔顾事实,在其博文中给人民警察泼脏水,将滴滴女孩遇害责任归罪于“警方说没有车牌和司机电话不立案”,其博文仅转发量就达10多万,点赞5万多,评论成千成万,一个很恐怖的数字,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当然,事实证明,张洲“警方说没有车牌和司机电话不立案”,完全是他自己的恶意杜撰,或者说是故意的猜测,他后来虽撤了网文,但其道德恶行岂能抹掉?

  发生血案,是当事者不幸,是社会的伤痛,此时,绝不应该再让道德沦落,在逝者和社会伤口上“撒盐”,对任何失德者,肆意造谣中伤、扰论社会文明秩序者,都当说不。4名失德网民辱人滴滴遇害女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给所有失德者敲响了一次警钟:口无遮掩,肆意侮辱他人,必须为自己的失德行为付出法律代价,网络绝不是肆意妄为、想怎么表达就怎么表达的法外之地,人人当为自己的道德负责。(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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