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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烟赎罪”是“纯爷们”吗?
http://www.scol.com.cn(2018-8-23 8:23:3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振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22日内蒙古电视台报道:司机撞死年轻女子,现场跪地1小时,点燃一排香烟赎罪。2018年8月21日凌晨两点左右,内蒙古呼和浩特一男子驾驶越野车发生事故,一年轻女子被撞身亡。据目击者称从事故发生后至警察赶到现场1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肇事司机一直跪在女子身边,在此过程中并点燃香烟摆在女子身边。

  新闻背后有“新闻”,这“新闻”就是某些新闻背后的跟帖。一些帖文认为,此“点烟君”有血性,“纯爷们”,前提是没有喝酒没有超速的话。更有甚者认为其“足够善良”。如此冷血之评,并非个例,而是连篇累牍。

  听话听音,锣鼓听声,作为交通肇事之后一些驾驶人员的作为来说,冷血者有之,不管者有之,弃之荒野者有之。甚至还发生过杭州“欺实马”,“广东小悦悦”事件。对比于这些冷血之至的事件来说,“点烟赎罪”,似乎就有了其“血性”与“爷们性”。“矬子里面拔将军”,当道德的标杆一降再降而至于地平线以下甚至更低之时,“点烟君”似乎就有了“可爱可惜”之处。然而,这不一二再再二三的说明,你的道德视线已经处于危险的地平线之下了吗?

  其一,被撞者被撞出十五米,这是电视台报道中出现的现场数据,那么,被撞女子究竟是被一辆正常速度行驶的车辆撞击呢,还是被一辆超速车辆撞击而飞出十五米?没有做过具体科学实验不能盲目下结论,其撞击点高低、人体体重也对具体的撞击产生不同的落点。因此说,唯有警方的结论才可以作为证据。然而,通常的马路事故告诉人们,路口及人员出现的马路,撞击情形往往是被擦撞或者被撞倒,而“撞飞”则一定能够反证速度极快。而一旦出现被撞飞十五米的悲惨结果,可以反证其超速行为已经达到违法的程度。如此野蛮驾驶,到底是谁给了他这个无视他人生命权的特权?

  其二,越野车发案地点是斑马线,而斑马线礼让行为是最基本的交通驾驶常识,甚至在一些城市中已经实行不礼让行人被罚单的文明交通“倒逼招数”。那么,该女子无论管怎样通过马路上的斑马线,“点烟君”不同样要做到文明礼让,而不该在斑马线上依然超速行驶,野蛮驾驶,甚至将人撞飞至十五米开外吗?

  其三,光膀子驾驶又反证了什么?对于驾驶人员着装,相关交通法规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光膀子开车自己是很爽,但这本身就不符合最基本的公民道德规范,也不可能在交通法规规定的系安全带时保证安全,一个如此连最基本的道德都可以无视的驾驶员,其文明底线又几何?

  “点烟赎罪”是“纯爷们”吗?即便撇开被撞死的女子未必是烟民一节不谈,这也是一个道德地平线以下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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