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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休假难”需从观念改起
http://www.scol.com.cn(2018-8-27 7:59: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向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大杨镇政府几十年来一直没有年休假,请相关部门查询一下,还给员工一个应有的福利。”最近,一位网友通过“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反映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政府不让员工休年假。(8月26日 《瞭望》新闻周刊)

  基层干部休假难不是什么稀罕事。2016年7月9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区委、区政府下文,从7月9日起至7月31日,一律取消“双休日”休假。2016年7月19日江西南昌经开区下发通知,要求全区机关干部周六正常上班。2017年9月,有网友爆料称云南省文山州公务员8月被取消双休,且无加班补助。

  不少地方的基层干部想休假并不容易,而理由往往是工作任务重,“五加二、白加黑”在一些地方仍是常态。有的地区、部门,带薪休假甚至被认为是误事。“都去休假了,谁来干工作”的观念在一些地方、部门占据主导。

  观念决定行动。落实休假制度,保障基层干部基本休假权利,改变“休假难”状况,尤其需要从改变观念做起。

  由“人治”向“法治”观念转变。休假本是法定权利。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而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公务员法》第76条第2款明确,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取消基层干部休假是“人治”思维。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对行政机关而言,做决策、办事情要有法律依据。有关领导干部应该认识到,随意取消基层干部双休和年休假,是头脑发热的表现,是拍脑袋决策,是典型的“人治”思维,与法治要求背道而驰。基层干部享有正常休假的权利,领导干部要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保证基层干部休假的权利得到真正落实。

  由“不休”到“合理”观念转变。基层干部是承担与行使政府行政职能、实现基层治理的主力。但当前基层机关部门的主要工作方式,仍是将任务打包分解、层层下压,使得基层干部疲于应对、不停加班,也令职能落地效果大打折扣。该休息的时候让大家上班,许多人会牢骚满腹、怨气冲天。经常让大家双休日加班,虽能让他们身在单位,但心思却可能不在状态,这种普遍、无差别的加班,容易消减工作热情、降低工作效率,也容易造成形式主义。基层单位和部门要反思经常加班的实际效果,摒弃工作上的“人海战术”,探索高效高质的工作模式,抓牢日常职能的落地、落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要加强合理休假意识的引导培养,建立并完善相关休假制度,同时建立健全干事激励机制。例如,可酌情发放加班补贴,令加班有效率、见成效。对那些确有加班需要、长期奔劳在一线的干部、职工,组织部门与所在单位应给予更多物质和精神支持。(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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