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获悉,被誉为“世界过山瑶之乡”的必背镇,在镇政府广场举行镇村干部着民族服装上班启动仪式,从即日起,必背镇镇村窗口人员在工作日、其他干部职工每逢星期一、星期四及轮夜班当天将统一着瑶族服装上班。据悉,必背镇镇村干部的瑶族服装暂时由个人自行解决。(8月24日 《广州日报》)
民族文化是某一民族在长期共同生产生活实践中产生和创造出来的能够体现本民族特点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总和,是反映该民族历史发展的水平。对于民族文化,我们应弘扬其精华,延续它的命脉,进而让民族文化在世界上各种文化中大放异彩。
因此,各地对于传播民族文化可谓是想方设法,例如举办民俗活动、媒体宣传报道、过民俗节等等,都对传播民族文化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为了传播瑶族文化,要求乡镇工作人员着瑶族服装上班的举措,笔者认为难以承担文化传播的重任。
首先来讲,作为乡镇工作人员,大家每天面对的都是镇上的老百姓,并不能起到传播作用。这些老百姓几乎都是土生土长的瑶族人,他们对瑶族的服装所具备的文化可谓是知根知底。即便是不了解,工作人员按要求着服装也很难让他们了解,毕竟没有要求这些着服装的人员,对他们穿的衣服所代表的文化进行讲解。
其次,着瑶族服装上班既然是为传播文化,为何单独要求窗口人员在工作日穿,每逢星期一、星期四及轮夜班当天将统一着瑶族服装上班,难道文化的传播只需窗口工作人员努力,而其他干部职工只是“陪绑”的。因此,笔者认为,如此做法也难以让这项工作出成绩。
再者来说,镇村干部的瑶族服装让个人解决,一件便宜的百八十,贵点的千八百,工作人员不可能只准备一件服装啊,长久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这无疑也给工作人员增添了一些经济负担。退一步来说,即便是暂时的,亦或是身为瑶家人能够自己做衣服,但前期他们也会投入不少啊。
因此,笔者认为,传播瑶家文化不能只是简单的要求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着装,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采取措施,例如加强宣传力度、举办各种活动,同时要把传播文化的举措常态化,效果会比穿瑶族服装上班强,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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