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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加班叫“灯光为局长而亮”
http://www.scol.com.cn(2018-8-23 8:24:4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汪东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局长办公室的灯亮着,科长的灯就不敢关,科员也得干等着。”这种一人加班、全局加负的现象在有的单位约定俗成,成了常事,让职工有苦难言。(8月21日《人民日报》)

  加班应该说是机关工作的一种常见现象。工作出现积压、出现紧急任务等等,都可能导致加班。尤其在近些年,“三大攻坚战”、“四个全面”、“五位一体”等等顶层设计的逐步推开和有效实施,各级各部门任务更重、压力更大,因此,“白加黑”、“5+2”等加班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通过加班,避免工作积压,确保“今日事今日毕”,提升服务效率,这是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表现。

  不过,有一种加班叫“办公室的灯为局长而亮”。具体表现在,领导干部在加班,下属就必须守在办公室,这在一些地方似乎成了“潜规则”。不可否认,领导干部统筹全局,开会、调研、协调关系等工作可能挤占了上班时间,出现加班情况是岗位性质决定的。加班过程中需要下级通力配合,找一点资料、提供一些数据、开展业务讨论等等也理所当然。但是,有些干部却碍于局长的灯还亮着,明明与己无关,却不敢、不愿离开。即使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也要保持一种加班的“姿态”。

  追本溯源,背后有两种原因,一是形式主义,二是官僚主义。加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只图制造加班的假象,变加班为“假班”,其目的无非是在领导面前刷存在感,以辛勤工作的表现形式,赢得领导的关注和认可。这显然是一种唯上的政绩观偏差,也是形式主义的新变种。另一种可能,则是领导干部对下属关心关爱不多,明明不需要下级配合,却默许加“假班”的情况出现,通过让下级“陪加班”来彰显权力快感,这背后拷问的是官僚主义作风。

  加班本该用于推进工作落实、破解堵点难点、回应民生诉求。然而,加班名不副实,既会造成灯光、饮水等办公资源的浪费,也会滋生不扎实、不走心的工作作风,助长“加班文化”的潜滋暗长。如果这一风气持续蔓延,就容易戕害工作人员的正常休息时间,影响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效率,难免会遭致干部群众的批评和反对。现实语境下,普通干部大多成家立业时间短,正常休息时间多用于照顾家人孩子。而领导干部大多已过“不惑之年”,子女外出求学或已毕业工作。因此,让加班回归本来面貌,也是关心关爱年轻干部的表现。

  归根结底,加班还是“假班”折射的是作风问题。加班实事求是,有助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助力发展,是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体现,也会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加班名不副实,通过“加班”来向同事和领导彰显干事作为、担当奉献,或让下级“陪加班”来衬托领导权威,对于推动实际工作、回应群众诉求并无好处,终究会引发诟病。因此,要涵养实事求是的加班风气,对于确需集体配合的加班,提前布置任务、落实责任,避免下级无谓地等待。此外,对于个别“局长加班,全局加负”的现象,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巡视巡查等方式深入排查、整改落实,坚决堵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滋生空间,从而确保加班回归科学合理的轨道。(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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