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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才更正“一字之错”让人担忧
http://www.scol.com.cn(2018-8-19 8:01:5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向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16日,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跑腿”栏目推出首篇独家报道《为改证件姓名一字之错奔波22天 洛阳六旬老人难证明“我是我”》,引发多方关注。“这是懒政不作为、作风不实、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典型表现!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从严处理!”16日上午,洛阳市洛龙区委书记孙延文就此事作出批示。下午,洛龙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到老人家中道歉,并现场办公更正“一字之错”。(8月17日 映象网)

  今年7月份,因办签证去国外看孩子,需要提供固定财产证明材料,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村民李乃甫在准备相关手续时,发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自己的名字错了一个字,“甫”字被错写成了“浦”字。

  62岁的李乃甫来到洛龙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后,工作人员提出,如更改名字需要村委会、辖区派出所、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开具证明。但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证明却迟迟开不了,致使其一连奔波了22天,仍未更正“一字之错”。

  事情发生转机,是在媒体曝光之后。李乃甫“证明难”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洛龙区委、区政府的关注。8月16日上午,洛龙区委书记孙延文就此事作出批示。当日下午,区国土局长亲自上门“服务”,更正了错字。

  应该说,李乃甫老人更正“一字之错”能够成功,完全得益于媒体的曝光。李乃甫老人为改证件姓名的一个错字,连续奔波22天,都难证明“我是我”。然而,媒体刚一曝光就立即办理,说明洛龙区是在舆论压力之下,才真正对相关问题引起重视。假如媒体不曝光,多长时间办得成,能不能办成,可能还是个未知数。

  实际上,早在几年前,国务院就实施了“减证便民”行动,要求各地彻底减掉不必要的证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本来,对于李乃甫老人更正《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一字之错”的合理诉求,洛龙区国土部门完全不需要那么多的证明,而应及时予以办理更正。

  尽管上面有“减证便民”的规定和要求,但有的经办部门出于推责自保目的,习惯于按旧思维办事,还是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各种各样的不合理证明。洛阳市发生“为改证件姓名一字之错奔波22天”的问题,说明个别地方由于思想守旧保守,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依然严重,导致落实改革部署行动迟缓,效果不佳。

  落实“减证便民”,既需要职能部门换位思考,秉持为民服务、用心服务、优化服务的初心和理念,设身处地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又需要转变思想观念,从“避责思维”转变为“负责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方式,提供高效服务。

  如果把落实改革部署寄托在媒体曝光和监督上,媒体“逼”着才动,推一下才动一下,那么这种现象无疑会让人充满担忧。(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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