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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律面前请记住你的行人身份
http://www.scol.com.cn(2018-8-16 10:11: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渭南市华州区纪委注意到网上关于华州区一干部拒不配合交警执法的视频后,按照相关程序,对涉事人华州区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谷进军的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8月15日 华州廉窗网)

  继“我是交警上级”、“我是省委的”之后,陕西渭南市华州区也发生了一起以官压警的反面案例。其相关视频被公之于众,除了被公众深恶痛绝、口诛笔伐之外,还收到了被免除人大常委会委员、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并被调离人大机关。这样的结果,只能是谷进军不识时务、以权压法的应有结果,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谷进军与交警的纠纷,源于交警对谷进军驾驶行为的检查,作为出行人,而非人大某个工作委员会的主任,此时,就应该老老实实的按照交通法律的规定,配合交警方面进行检查。如果没有问题,又何必要求“给交警队长打电话”,交警队长出来交涉就能解决谷进军的问题?即便交警队长出来交涉,又会陷入交警队长非法干涉交警办案问题,这恐怕也是交警队长有所避讳的问题。

  所以,不管是交警队长是否出面交涉,谷进军的问题已经非常鲜明的暴露出来。动辄以交警上级来跟交警交涉,动辄让所谓的地方权势给交警上课,动辄“分分钟扒了交警的皮”,各种以权压法的恶语语云云,言语之恶暴露无遗,但恶语之后所隐藏的权力嚣张,在交通法律面前,变得那样不愿被驯服。公众不免要问,在交通法律面前如此,在其他法律面前,是不是也存在着这样不甘被法律约束的情况,这些干部是不是还没有习惯于“当干部就应该习惯‘不舒服’”,答案显然是还没有习惯。

  这些干部为何没有习惯“不舒服”,一来工作中下属的阿谀奉承,二来上级疏于管理,三来制度执行软弱无力,四来媒体监督还没到位,如果没有碰到敢于碰硬的交警,可能这些驰骋于权力游乐场的干部,还不适当刹闸,减速慢行,最终撞上法律的南墙撞的头破血流。

  转变干部作风,从严治党治吏,从完善和落实法律开始,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培养开始。但是,仍然有一些干部,特别是身为中层、高层的地方干部,或者高一级的干部,仍然没有习惯于在法律框架之下为人做事,仍然不愿意接受法律的指导,不屑于法律甚至公然践踏法律,以惯有的权即是法的旧观念、陋行为在法律面前逞强。

  面对在法律面前逞强的干部,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是应然状态,谷进军被免去相关职务并被调离人大干部队伍,是一个暂时的结果,其嚣张用权的背后,还有没有其他滥权、渎职的行为,是不是也应该查上一查?更有网友指出,免职并非处分,对要“找上级”的谷进军,能不能有实打实的处分,还需要当地给出成色十足的交待。

  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需要从法治公民培养和强化。不仅是普通老百姓要做到,那些拥有或大或小权力的党员干部,更应该带头遵守。上梁不正,要求下梁正,难道不是个笑话吗?可能也不太实际。交通法律面前,请出行的每一个人,即便是高官显贵,也请你记住你的行人身份,谨遵交通法律法规,否则,扣分罚钱是小,丢官丢饭碗,毁了干部应有的形象和本色是大。(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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