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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给“官员老赖”也装个“老赖彩铃”
http://www.scol.com.cn(2018-8-12 9:06:04)  四川在线    编辑:林霜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公职人员失信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近日,福建龙岩永定法院组织开展了涉公主体专项执行行动,向失信公职人员“亮剑”。让“公职老赖”承担必须的法律责任。

  龙岩市永定法院打击“公职老赖”十分严肃,是动了真格的,是出了大力的。行动当天,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33名、警车8辆,兵分四路,对群众反映强烈、经排查具有履行能力的“公职老赖”进行了强制执行,有13人被拘留。

  在被执行的“公职老赖”里,也是五花八门:一位“公职老赖”的儿子在2014年开摩托车撞死了人,作为监护人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至今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一位“公职老赖”借款不还,在法院判决之后依然我行我素。总之“公职老赖”的嘴脸一点不比“社会老赖”好看,他们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手段和“社会老赖”如出一辙。

  对于“公职老赖”,有关部门在查处的时候,往往会“不看僧面看佛面”的通融。虽然也判决了,虽然也下达了通知书,在强制执行环节却总是“抹不开面子”,“下不去狠手”。尤其是对于一些权力机关的“公职老赖”会考虑总总因素,让法律失去了尊严。

  “公职老赖”危害巨大。公职人员原本该是社会的典范,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当公职人员不敬畏法律的时候,可想而知的是,在工作中也就不会敬畏法律法规,会成为“有法不依”的潜在隐患;公职人员“有钱不还”不仅侵犯了他人的权益,而且败坏了机关单位形象,让机关单位在百姓中的形象一落千丈;如果任由“公职老赖”存在,会让人们失去对法治时代的美好期待,认为“法律只是约束百姓的”,会有了“不许百姓点灯,只许州官放火”的感受。从法律公平和法治社会建设高度,我们必须对“公职老赖”零容忍。

  这就需要像打击“商人老赖”一样打击“官员老赖”。目前,治理“商人老赖”已经有了很多强力举措,有了可资借鉴的捷径。比如,电子屏曝光老赖,景区曝光老赖,公交车曝光老赖,禁止乘坐飞机,还有的给“商人老赖”手机安装“老赖彩铃”。事实证明,这些举措收到了良好效果,一些“商人老赖”就灰溜溜履行了义务。

  治理“官员老赖”、“公职老赖”也需要这样的毫不留情,是不是也该给“官员老赖”、“公职老赖”实施非常规的处罚手段?让他们的电话也说出“我是老赖官员”的话语?当然,还需要考虑将“官员老赖”、“公职老赖”驱赶出队伍。毕竟,“有钱不还”是违法的,我们不要违法的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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