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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1元水性笔”不仅是奇葩
http://www.scol.com.cn(2018-8-2 8:33: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7月30日10点至次日10点,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在淘宝上司法拍卖一支市场价为1元的黑色水性笔。这支笔的来源是该院在编号为(2017)皖0302执1177号之一执行中所得。(2018-08-01重庆晨报)

  为1元钱打一场官司,这样的事情不稀奇,这是“不蒸馒头争口气”,毕竟是为了正义。然而,一个法院,在淘宝上司法拍卖一支市场价为1元的黑色水性笔,这样的事情恐怕就是稀奇之至了,很“奇葩”。

  “奇葩”的司法拍卖,无疑会受到社会广泛的质疑。在网络上,不少网友调侃说,龙子湖区法院的执行攻坚力度不错,也有网友评论说这是搞了场司法闹剧。能被执行的案件多了去了,能被执行的标的物也不计其数,竟然会动用宝贵的司法资源去执行一支一元钱的水笔。其实,就是其工作人员也想不通,“拍卖水笔的事怎么可能发生呢!拍卖八辆车还有可能。”

  对司法拍卖“1元水性笔”,有律师认为,“执行的手段不得与所追求的目的不成比例,应当遵循比较原则、目的实现原则及利益均衡等内容。龙子湖区法院下达拍卖标的为一支水性圆珠笔的执行裁定书,这种做法显然令人费解也难免引发争议。可能是为了完成考核指标才这样滥竽充数。”

  还有律师表示,“下达执行裁定以及司法网络拍卖不是游戏,是非常严肃的司法活动,该院如此舍本逐末的做法是一种态度非常不端正的表现,既浪费了司法资源,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建议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显然,司法拍卖“1元水性笔”不仅很“奇葩”,不仅是一场“闹剧”,更涉及到履行司法职责问题,反映了这个法院工作的随意性。的确,法院担负的职责非同一般,特别对于基层法院来说,司法审判、调节、执行的任务也十分繁重,正如其工作人员所说,2014年该院全年执行案件才300多件,去年把其他区的案件划到该院后,案件量剧增至1600多件,执行法官才10多个人。如此繁重的司法执行任务,可说,事关社会法治、公平、正义与和谐,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但舍本求末,却在一支“1元水性笔”上耗费精力与司法资源,说轻了这叫不作为、乱作为,是工作作风问题,严肃地讲,这却是在亵渎职责和人民法院的使命。

  不是吗?人民法院属于人民,就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而非属于特权机关,职责想怎么履行就怎么履行,其工作的某种“任性”和“随性”,势必影响到的广大人民的利益。因此,媒体和公众质疑司法拍卖“1元水性笔”,并非是小题大做,或有意与其过不去,也不是其工作人员说的那么简单:“临时聘用的书记员工作失误,搞得乱七八糟,再加上新调的执行法官不熟悉情况,一忙之下就搞错了,我们今天发现这个情况后,已经要求撤销了文书。”怎么法院的事情,也能让“临时工”随意所为?可见,该院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作状态。

  总之,当事法院及有关部门对拍卖“1元水性笔”问题,决不能当个笑话,只是说说而已,必须给公众一个可以信服的回应,莫让这样“奇葩”的事情,在人民法院再发生。人民法院,当知道你的使命是什么,工作重点在哪里。 (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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