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铿铿蜀音 >> 正文
以放权减压为杠杆破解乡镇有责无权
http://www.scol.com.cn(2018-8-17 8:03:2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琼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将以“放权减压”为杠杆,把基层一线迫切需要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64项权力下放到包括九支镇在内的四川32个经济发达镇,破解乡镇“有责无权”难题,撬动全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深入,推动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再上台阶。这些经济发达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如何进行?它们又将如何接好用好新增权力?近日,记者走进部分试点镇寻找答案。(2018年08月16日四川日报)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陆续出现了一批人口和经济规模特别大的镇,有的达到甚至超过中等城市规模,但经济发达镇基层行政管理面临“小马拉大车”、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发展需要的问题。就四川而言,在经济总量、人口规模等持续增长的同时,政府功能不完善、权责不对等、公共服务薄弱等矛盾愈发凸显,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这就需要亟待把基层需要的行政权力下放,破解乡镇“有责无权”难题。刚刚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将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政府,向部分经济发达镇下放164项行政权力,重点解决基层政府管理职责不明、资源浪费、相互推诿现象,彻底改变“小马拉大车”、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现状,实现乡镇从“有责无权”向“权责一致”转变。

  在笔者看来,要改变“小马拉大车”、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现状,就必须建立与经济发达镇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这既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需要,对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就目前而言,与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已成为制约乡镇加快发展的重要体制障碍,需要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破解“权责不一”,将164项权力实施主体直接明确为试点镇政府,打破“责任下放给乡镇,权力主体保留在县级”的传统模式。同时,要健全监督机制,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划转人员编制,协调匹配事权、人权和财权,确保基层接得住用得好新增权力,通过“放权减压”破解乡镇“有责无权”的瓶颈问题。

  所谓“放权减压”就是要下放权力减少压力,将大量基层一线迫切需要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县级管理权限,下放至试点镇,有利于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谋事干事的积极性,助力人流、物流、资金流等向试点镇流动。这是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之举。可以说,伴随着3大类共164项(行政许可事项11项、行政处罚事项132项、其他事项21项)行政权力下放至32个试点镇,四川推进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又迈出了新的一步。但能不能放好、接好、用好、管好权力,又直接考验着我们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与基层治理机制。基于此,各地要结合实际选取下放至试点镇,将其权力实施主体直接明确为试点镇政府,确保其既作为权力的实施者、又作为权力的责任人。

  而笔者认为,要行政权力下放也好,优化执政资源配置也好,试点镇必须进一步优化基层治理机制,从办事依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自由裁量权、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体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同时,县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真正做到“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将事权下放后,要将相应的财权、人权等一并下放,实现事、权、责、利的统一。当然,放到位并不等于一放了之,县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试点镇权力运行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考核和约束机制,确保用权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滥用。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小马拉大车”,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使权力绝对不能滥用。也正如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促进和谐稳定,权力绝对不能滥用”。

  一言以蔽之,以“放权减压”为杠杆破解乡镇“有责无权”,是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实质问题。(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