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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恋先过财产公证关”解烦忧
http://www.scol.com.cn(2018-7-30 7:52: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7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条例》提倡再婚老年人对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进行书面约定或公证。这也意味着,提倡“黄昏恋”做婚前财产公证,不再仅仅是公证处的民生提醒,而写入了法律。(7月29日中国青年网)

  近年来,“黄昏恋”涉及的经济纠纷案件逐渐增多,不少老人离世后,双方子女为财产问题对簿公堂。老人“黄昏恋”两人虽然是合法夫妻,但上了年纪后结婚,双方大多都有子女,如果不对财产有个交代,一旦其中的一方去世,财产问题将会成为家庭矛盾的隐患。不少老年人在寻觅伴侣的过程中被蒙蔽,上当受骗,留下新的伤痛。有些中老年人寻求伴侣就是为了贪图对方财产给自己养老,甚至恶劣态度要求对方房产证加上自己名字、给予存款密码等,这类事件的增多也使人们对于“黄昏恋”的信任度减弱。因此,财产问题成为了“黄昏恋”老人的一块心病。

  每个人都希望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但事实往往并非如此。俗话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在人们周围,有人离异,有人丧偶,这些离异或丧偶的人们都有重新组建家庭的愿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担心财产问题处理不好影响与子女的关系,而对再婚望而却步。有很多老年人再婚也会遇到来自子女的重重阻力,有的老人虽然再婚了,但再婚后又离婚的比例也呈上升趋势,其中以婚前财产继承问题导致“黄昏恋”受阻,和再婚后再离婚的重要原因,这些使很多想再婚的老年人不敢涉足婚姻殿堂。

  《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通过,提倡婚前财产公证。老年人再婚前,可以趁身体健康时对财产做好划分,约定清楚婚前财产是哪些、婚后财产是哪些;约定清楚婚前财产在婚后如何使用;婚前债务和婚后债务怎么清偿、由谁清偿;哪些留给子女,哪些供两位老人生活所用,这样相当于给子女吃了一颗“定心丸”,减少与子女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性,使子女更好的孝敬老人,使老人更好地安度晚年。

  我国许多地方都已进入老年社会,为了老年人的幸福,为了社会的安宁,社会各界应该支持鼓励“黄昏恋”。河南省立法提倡“黄昏恋”婚前财产公证,是对“黄昏恋”的一种法律上的支持。虽然没有强制性,但有很强的提示意义。“黄昏恋”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可以使婚恋少掺杂一些功利性,减少婚后产生各种矛盾的可能性,这种处理财产的方式,即便今后出现了纠纷,也便于解决,解决更多老年人的后顾之忧。(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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