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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无烟诉讼案”胜诉,但愿是个新起点
http://www.scol.com.cn(2018-7-25 7:37: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备受舆论关注的“列车无烟诉讼案”历经一年时间,日前由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哈尔滨铁路局在列车上设置吸烟区的行为违法,判决哈尔滨铁路局30天内在K1301次车上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截止到2018年7月12日,被告方在申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并已依照判决采取了实际行动。至此被称为“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全面获胜。(7月24日 《北京晨报》)

  去年夏天,大学生李晶乘坐K1301次列车时遭遇二手烟,在向相关部门投诉无果后,将运营该趟列车的哈尔滨铁路局诉至法院。“列车无烟诉讼案”判决一个月后,被告哈尔滨铁路局未提出上诉,并已依照判决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这标志着,“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全面获胜。

  吸烟有害健康,二手烟对他人的危害同样不容小觑,更何况,火车车厢是一个封闭的公共场所。动车组车厢都配备有烟雾探测器,无论乘客在车厢内哪个位置吸烟,都会触发烟雾探测器报警,列车自动熄火刹车。可见,吸烟不仅危害吸烟者自身和其他乘客的身体健康,也危及到整个列车的安全运行。因此,我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明令禁止乘客在动车组车厢内吸烟,否则,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高速列车和动车组列车有法规层面上的“禁烟令”,但快速列车和普快列车上,并没有“禁烟令”,在公众禁烟、控烟呼声四起的当下,普快列车对乘客吸烟的态度是暧昧的,他们基本上默许吸烟者到特定区域吸烟,比如厕所,比如车厢的隔间,有的甚至还设置吸烟区,配备了烟灰缸等烟具。大学生李晶将哈尔滨铁路局告上法庭,就是因为她在K1301次列车上遭遇了二手烟。

  大家知道,火车车厢不但是封闭的空间,也是公共场所,铁路部门应当对乘客吸烟说“不”,这起“列车无烟诉讼案”的胜诉,是公共场所禁烟的一个胜利。它表明,在乘客健康权与烟民吸烟权力的抉择中,法律选择了支持前者。哈尔滨铁路局没有上诉,而是依照判决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这表明了他们支持列车控烟的态度。

  烟民乘坐火车时的吸烟权力,绝不能凌驾于乘客的健康之上。在笔者看来, “列车无烟诉讼案”的胜诉,是列车全面禁烟的一个契机,也应该成为我们公共场所禁烟的新起点。一木不是春。大家不应兴奋于一案的胜诉,而要放眼于所有列车的全面禁烟。事实上,即便是普快列车,禁烟也非难事。济南铁路局曾于2017年11月开展了普速列车禁烟宣传,目前,他们已在所属30.5对普速旅客列车全面实行禁烟措施。

  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是控烟禁烟的倒退。“列车无烟诉讼案”的胜诉,具有表率和标杆作用,让公众看到了列车全面禁烟的希望。那么,再推而广之,除了铁路列车之外,其他封闭的公共场所,也应当以这起诉讼为契机,加快控烟、禁烟的步伐。若如此,则是我们的公共卫生前进了一大步。(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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