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问题疫苗引发全民焦虑,无数家长连夜翻看孩子的接种记录本,一项项对照是否使用过问题疫苗。(7月22日 人民网)
近日,长生生物被曝出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等问题,引发社会和舆论高度关注。
生产记录是产品的基本标签和档案,不仅记载着企业的生产过程,而且也记录着产品的原材料、配制、成分、性能以及生产日期、销售去向等产品基本信息。我国药品管理法明确,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国家药监局已经查明,长生生物的狂犬疫苗存在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的问题。
疫苗事关生命健康,生产上容不得有半点的瑕疵,更不能有生产记录造假问题。人一旦感染狂犬病死亡率几乎是100%,狂犬疫苗质量有保证,感染狂犬病毒患者的生命才能有保证。我国是全球第二大狂犬病发病国,过去十几年中,平均每年报告死亡病例2000多人。若打了质量得不到保证的狂犬疫苗,结果可能会是反受其害。因此,疫苗造假,与杀人无异。
根据媒体的报道,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问题的曝光,源于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尔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飞行检查,其问题被实锤。假如长春长生内部员工没有举报,这批狂犬疫苗流入市场,后果不堪设想。
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问题不是由监管部门发现,而是源于企业内部员工举报,说明职能部门在监管上并不怎么得力,疫苗造假暴露监管真问题。长生生物日前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因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而收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此事已于去年10月立案调查,相关企业受到行政处罚,时隔近9个月才公布处罚决定,也说明职能部门监管上不够严格,存在着随意性。
问题疫苗企业为了追求自身最大利益,不顾群众健康,赚带着血的黑心钱,丧失道德底线,触碰法律红线,予以依法严惩,当属必要。
但仅把问题疫苗的目标放在对无法无天企业的惩处上,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在监管上下更大的功夫。对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的各个环节,都需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实行全链条层层监管。疫苗有问题,最好在生产环节就能发现,才能把危害减少到最小程度。在流通环节做到流向流量清楚,才能使问题能够得到精准掌控。在使用环节登记到具体个人,一旦疫苗有问题才能够采取及时补救措施。
疫苗兹体事大。对疫苗监管得再严格再全面都不为过,相反,如果监管松懈乏力,必然会发生严重问题。有关职能部门需切实负起监管责任,采取系统性防范措施,才能有让人放心的疫苗,民众也才会有安全感。(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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