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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不合格,罚款可免责?
http://www.scol.com.cn(2018-7-20 7:54:4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忠卿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长生生物7月19日晚在深交所发布公告称,7月18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被罚没344万元。(7月19日中新网)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是这家公司的主打产品,如果不是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介入调查,谁能相信这款药品与劣质划上了等号?

  现在鉴定的结果已经出炉,原以为主管部门会穷追猛打,既要查明劣质药品的源头,又要对已经出场药品的流向进行确认,找到可能的受害者,重新进行评估与诊治,防止受到二次伤害。

  可惜。执法部门似乎只是对罚款特别感兴趣,一纸处罚通知之后,再无下文,既没有追究厂方违规违法人员的责任,也没有看到后续如何善后,并且举一反三,确保老百姓用上安全药、放心药。

  药品生产事关患者的切身利益,必须确保万无一失,监管部门不能有丝毫的马虎。长生生物作为一家知名大企业,本应恪尽职守,维护自身的品牌与形象,哪知道也会如此不负责任,任由劣质药品流入市场,这与谋财害命没有本质区别。

  显然,对于这种无关痛痒的处罚,网友们很不满意,网友们的跟帖与留言,是一种民意表达,希望执法部门加以反思,而不是简单地罚款,须知,罚款再多对这些无良的厂家而言不过是毛毛雨,只有加大了违规违法的成本,让企业老板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才能起到震慑与警示作用,以罚代法,根治不了制假售假的顽症,终究不是最好的办法。(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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