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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整治拒收现金行为来得及时
http://www.scol.com.cn(2018-7-15 9:29: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3日,央行发布公告整治拒收现金行为,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以后,你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投诉、举报给相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理。但是,近年来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称,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7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央行整治拒收现金行为,可谓来得及时,因为拒收现金现象目前比较严重。而本次整治,不仅把单位和个人,以及金融机构划为重点,还明确了为何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的原因,即贯彻落实早在1988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而“各地建设智能化、信息化城市过程中,要注重保障全体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良好氛围”,这句话更给力。

  近年来,随着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工具的广泛使用,“无现金社会”经常被提起,人们习惯拿着智能手机就“走遍天下”,消费无阻,不少人还还把这种第三方支付方式,当作一种时尚甚至“现代化”的标志。一些商家出于“省事”,明里暗里拒绝现金支付,这给不少持现金消费的人造成了巨大的消费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人民币”中的第十六条也同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由此证明,现金支付占比下降,可能是趋势。从支付工具的演变看,无论从现金支付、刷卡支付,到近年的快捷支付、NFC支付、扫码支付,支付手段的电子化程度一直在循序渐进,与技术也有了越来越深的结合。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拒收现金,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其实,一些人仅看到电子支付的好处,却忽略了其背后的一些问题和风险。正如“不存在完美的支付工具”,再高明的技术支撑也难免存在缺陷,而此时,现金就是确保支付顺利进行的最后一道安全垫。此外,还必须充分考虑场景和支付群体的复杂性。一二线城市甚至三四线城市都可以电子支付,但偏远地区,以及某些中老年群体,由于恪守传统支付习惯,不愿意甚至不掌握电子支付技能,就是说,电子支付并不能代表所有人的选择。

  可见,商家拒收现金的行为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既无视客观现状,更是剥夺了人们的选择权,还涉嫌歧视。鼓励电子支付并非强制。更重要的是,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绝不能容许这种行为存在甚至。这不仅需要舆论的引导,更要由法律介入来纠偏。朝着无现金社会迈进,这没有问题,恐怕也是大势所趋。但千万别忘了,目前的条件远未成熟,何况,拒收现金更是违反国家法律。

  在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多种支付结算方式将共同存在,这一点已成为多数人的共识。肯定非现金支付的意义,加强对各类支付结算方式的宣传推广,让更多人了解各种非现金支付结算方式的特点,完全必要。但同时,必须充分尊重公众的习惯,包括使用现金支付的习惯,;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方式结算,才合法合规。总之,央行整治拒收现金行为,十分必要也来得及时,对于进一步规范支付方式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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