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莫让流量漫游降费沦为“伪降费”
http://www.scol.com.cn(2018-7-10 7:50:4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从7月1日起,国内三大运营商宣布全面取消手机流量“漫游”费。这意味着,之前的本地流量、省内流量、国内流量的资费差将全部取消,统一为国内流量。流量漫游费没了,话费不一定少。对一些本地用户而言,单纯因取消流量“漫游”减少支出的可能性很小。相反,有部分用户可能面临话费上涨的情况。并非所有流量套餐都能享受“本地”升“国内”的待遇。(7月9日《经济日报》)

  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就强调,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实现高速宽带城乡全覆盖,扩大公共场所免费上网范围,明显降低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使用费,取消流量“漫游”费,移动网络流量资费年内至少降低30%,让群众和企业切实受益,为数字中国建设加油助力。三大运营商随即表示支持,并承诺今年7月1日开始取消手机流量漫游费。而此番取消流量漫游费,是民之所向,回应了群众的正当诉求。

  然而,正像报道中所言,本次取消流量漫游费的受益者,仅限于“本地流量用不完,全国流量不够用”的用户,而校园套餐、地铁流量包、机场流量包等均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依然在原有范围内使用。因此,尽管三大运营商宣布全面取消手机流量“漫游”费,但对于老用户来说,特别是原来手机套餐里就有国内通用流量的用户,似乎并没有享受到资费调整的实惠。而且,“此次资费调整,运营商将大量的优惠资费给了新套餐、新用户。”

  如果老用户没有主动调整,而运营商又恰恰“遗忘”了老用户,那么长期为运营商做出消费贡献的老用户岂不是吃亏?值得注意的是,报道中称运营商“遗忘”了“老用户”,但为什么会“遗忘”?就算运营商做到了提醒,那么老用户只能通过调整套餐或运营商,或增加一个新号码,才能成为运营商新政的受益者。这看是很不合理,大有“过河拆桥”的嫌疑;把原来的号码调整或升级并不难做到。

  “取消流量‘漫游’费和流量资费下降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对应关系,对一些本地用户而言,单纯因取消流量‘漫游’减少支出的可能性很小。相反,有部分用户可能面临话费上涨的情况。那么,这还是“取消”流量漫游费吗?倒不如说是“部分降低”更准确。“漫游”费,是指本省或本地和全国流量资费差异。三大电信运营商早已完成资费套餐的梳理,调整规则,系统联调测试及客服培训和应急预案准备,技术根本不是问题。遗憾的是,取消漫游费实则“部分取消”,运营商还在打自己的小算盘。

  事实上,原本就没有“漫游”一说。根据工信部的解释,流量“漫游”费不同于去年取消的电话长途和“漫游”资费。以往在2G时代并不存在流量“漫游”费,进入3G时代消费者用手机上网的需求日渐强烈,但当时流量资费昂贵,运营商为方便地域业绩考核管理和降低流量门槛才推出了流量“漫游”费概念。就是说,这是运营商自己提出的一个概念,而到了取消之时,又仅限于部分新用户,或老用户升级,而原来已享受“套餐”的用户则无法享受“取消”的漫游费,这令人十分费解!

  在手机流量漫游费的取消上设定条件,怎么看都不合理。运营商想获利可以理解,但如今的网络技术如此发达,诸如异地受理业务之类,只要想做并不是难事。如果在高调宣称“取消”漫游费后,实际上还是在“漫游”,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由此,“取消”变成“部分取消”,是运营商搞的“猫腻”,说明根本没有把消费者的利益当回事。这种做法,与前阶段三大运营商在不限量套餐宣传中存在夸大行为,被工信部发出警示很相像。而本次“取消”变“部分取消”,也再一次令人倍感失望,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伪降费”吗?(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