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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费可否变身“买垃圾”?
http://www.scol.com.cn(2018-7-3 8:17: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振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7月2日《人民日报》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公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同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天上没有馅饼,地上没有真正“免费的服务”,垃圾处理收费,作为市场经济语境下加以阐释则属天经地义。然而,一个事实是垃圾清运收缴,已经处在收费状态之中,而非“免费的服务”。其一,非小区管理的居民楼住户,已经实行了分户收费。其二,小区式管理中,物业费已经包含了垃圾清运费,或者分开收取了垃圾清运费用,又哪来的“免费收垃圾”的制度?

  其二,垃圾收费制度,健全比不健全好,法制化比非法制化好,而分类化收集垃圾,则是走向环保途径的唯一正确方向。至今国内尚未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实在是一件极大的憾事,哪有不举双手赞成之理?

  其三,所谓的垃圾收取之法制化,必是垃圾运营的法制杠杆与法制围墙,即可防止“跑冒滴漏”,又可防止垃圾运营中的方向跑偏,是首先必须建立起来的法制保障。没有这样一道法制防火墙,则垃圾收取市场化就一定会“剑走偏锋”,非但不能保障居民垃圾清运的健康发展,反之还会被不法运营商所垄断所左右并被“高价绑架”。与人民群众离得最近的是水电气暖,次之就是垃圾清运。凡有“进口”,必有“出口”,垃圾清运就属于“出口”行当。在水电气暖价格步入市场化之当下,人民群众已经背负相当的经济压力,如果再被垃圾清运等费用所绑架,那就可能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垃圾费用一涨,其他费用一定会继续上涨,并且可能存在的生活收费项目还有很多,比如厨房油烟排放费用,居民生活废气排放,以及厨房用水排放收费,厕所污水排放费用,等等可能的收费项目纷至沓来,注定是一大笔经济负担。如此巨大的负能量,怎么可能离得开法制化轨道?换言之,居民垃圾以及农村垃圾收费绝对不可怕,可怕的是垃圾收费市场化的过程中,运营商不能依法管理,不能依法运营,不能依法定价,不能依法处理垃圾收费过程中的买卖纠纷。实行价格垄断,市场垄断,纠纷处理垄断,脱离或者半脱离开法制化轨道,那人民群众又怎么可能享受到法制化保障之下的合理垃圾清运价格?

  其四,垃圾收费也可以变身“买垃圾”。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制定促进垃圾协同处理的综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机肥等企业参与垃圾资源化利用。由此叙述可见,垃圾并非百无一用,而是水泥有机肥企业的“宝”。既然存在垃圾变废为宝的事实,那为什么不可以实现“买垃圾”用于塑料企业的资源再生?有机肥企业的宝贵原料?只拿普普通通的“废铜烂铁”论之,从来都是“破烂王”们赚取财富的资源,为什么不能实现废铜烂铁以及废纸旧报等等的“卖垃圾”?如此买卖公平,岂不是也可以“协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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