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假期,孩子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媒体年年呼吁,学校年年提醒,可是悲剧总是见诸新闻。孩子假期意外伤害,表面上是概率问题,实际上不少悲剧的背后,却是家长的疏忽所导致。最近,来自安徽的律师孔维钊,关注到本地几起儿童意外伤害案例,背后都是家长疏忽照顾所致,作为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他呼吁在刑法中引入疏忽照顾儿童罪。(7月30日《中国青年报》)
可以说,这世上没有那个家长对自己孩子的人身安全不是百般呵护,即便带孩子出门在外人身安全遇到不测,那也是因为家长的一时疏忽大意,没有监护到位所致。比如:有的家长带孩子去游乐场,或是游泳馆,只顾着自己在一旁低头玩手机,压根就没把注意力放在孩子人身安全上。所以,每年在孩子放假期间,都有孩子溺水、遭遇伤害等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为此,笔者认为,安徽律师孔维钊提出国家设“疏忽照顾儿童罪”也有助于倒逼家长用心看护孩子。并不是说,没有设“疏忽照顾儿童罪”家长看护孩子就不尽心尽责,只是在有法可依的语境下,家长要有所顾忌,不敢懈怠。过去家长没有看护好孩子,一旦孩子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他们总在第一时间找出别人的问题,如: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人员监管不到位等等,可到了自己身上时,往往就一笔带过。众人看到家长失去孩子悲痛欲绝、捶胸顿足的难过场景,也不忍心责怪和谴责家长的不是了。
所以,笔者认为,假如要能从国家层面保护好儿童人身安全,设“疏忽照顾儿童罪”恐怕就能更加提醒那些马大哈家长,在看护好孩子不仅要尽家长的义务,同时也要尽法律责任。假如因家中疏忽大意,孩子人身安全遭遇威胁,家长就难逃法律责任。如此一来,家长在看护孩子时,还敢三心二意待在一旁自顾自地玩手机,分心开小差吗?
有人说,设“疏忽照顾儿童罪”是否对家长承担孩子生活有影响,比如:家长获刑,孩子生活着落又该由谁来承担?我认为,一方面,政府要有统一考虑,让孩子寄养于儿童福利院;另一方面,可以从孩子家中另选监护人,负责孩子成长成人。
总而言之,不能让那些对孩子缺乏责任感、安全感的家长任其发展,只有在法律上,增强法律责任意识,才能倒逼家长用心看护好孩子,让孩子有一个安全幸福快乐的童年。(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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