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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辍学不能仅用“官告民”来解决
http://www.scol.com.cn(2018-7-29 9:22:2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对4起拒不送子女入学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所略乡200多名干部群众到场旁听。这4户家庭的子女原就读于该县所略乡中学,未完成义务教育便辍学务工,乡政府多次深入辍学学生家庭做工作,均遭到拒绝,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月28日中国青年网)

  在这起“官告民”案件之前,云南曾出现过类似的案子。去年11月24日,云南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啦井镇政府将5户学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子女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每个适龄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云南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纷纷出现孩子没有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就辍学的问题,当地政府通过“官告民”,促使这些孩子家长依法让孩子完成义务教育,这样做既是尽政府的责任,也是对孩子负责、对孩子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更是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学生辍学,学生家长显然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当地政府将孩子家长告上法庭,值得点赞。但“官告民”背后许多问题值得反思。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云南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都是国家级贫困县,是贫困县中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受多种因素影响,近年来,这些贫困县适龄儿童少年的辍失学率仍然居高不下。有人认为,让孩子辍学,是一些家长目光短浅,不负责任,可能会耽误孩子的一生。但是,这些学生为何在义务教育阶段要辍学,未成年就外出打工,而且这样辍学的学生比较多,这一问题当地政府必须应该认真思考的。

  学生在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情况下就辍学,肯定有一定的原因,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一种可能是当地一些人的观念还比较落后,有人还存在着“读书无用”的观念;另一种可能是有的学生家庭实在太穷,虽然义务教育阶段不需要缴纳学费,但还得缴书杂费和生活费,有的家庭很难拿得出来;有的家庭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不得不让孩子辍学后去打工挣钱。

  所以,当地政府不能只通过“官告民”来解决孩子辍学的问题。应该找出这些学生辍学的深层次原因,从根本上解决学生辍学的问题。当地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位学生家长都清楚让孩子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是违法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其次要解决学生上不起学的问题。对于一些特别困难的家庭,除了免除学生的书杂费外,当地政府应该对这些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另外,要搞好扶贫工作,让那些学生家庭的其他人员有工作可做,有钱可挣,最起码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只有摘掉了“穷帽子”,生活富裕了,才能让孩子上得起学,家长也就不会急着让孩子辍学去打工了。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学生上不起学,不想上学、不敢上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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