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买指定商家的手推车,要么被取缔!”这是最近周至县城20位夜市商贩遇到的烦心事。商贩称,城管部门指定的店家比其他商家贵1800元。对此,城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称,指定商家主要是为了工作需要,不能20多个商贩摆出来的模式都不一样,看上去不美观。(7月27日《华商报》)
城管是城市管理的执法者,对街头巷尾出现的各类摆摊设点乱象确实要统一治理。按说,要求商贩们购置同样的手推车并无过错,毕竟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过程中,亮化和美好城市环境也是必须的基础性工作。可现在问题是,城管不仅要求手推车经营户统一在指定商家购买,而且其价格要比其他商家贵1800元,这就让人无法接受了。
城管指定手推车,葫里究竟卖的是啥药?难道真如城管所说,是为了工作需要?非也!俗话说:做买卖的人,无利不起早。城管这么用心给手推车用户来推荐,并且还要求手推车用户只选贵的,不选对的,恐怕最终目的还是想从中分得一杯羹吧!
事实上,在很多地方,一些城管与商家之间都或多或少存在利益关联,这既是城管在市场管理中的潜规则,同时也是路人皆知的公开秘密。你给我弄些好处,我会给你特别照顾。假如你初来乍到,不懂规则,必然要遭到城管来呵斥。不是将你撵得满大街跑,就是把市场弄得得鸡飞狗跳。
所以,商贩要想在市场站稳脚跟,就必须舍得拿出一些利润分成,让城管有利可图,这样城管有什么好事,才能事事想着你,处处关照你。就像上述城管指定手推车那样,你要求我购买手推车,我按照要求购买还不成,还必须要在城管指定的商家购买。否则,就要一律取缔。这究竟又是那家的王法?难道不是有权就任性吗?
由此,笔者认为,对于城管任性执法,强制执法,我们要敢于说“不”!你违背民意,违背法律法规的事情,就应该被公开曝光,让大伙都能看看,城管指定手推车,葫里究竟卖的是啥药?只有把他们的小九九揭发出来,不让城管有乱伸手的习惯,同时对乱伸手的城管,发现一起,惩处一起,那么,我们市场经营秩序和风气才能进一步好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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