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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引冲突,说好的依法养犬呢?
http://www.scol.com.cn(2018-7-27 9:12:4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遛狗没牵绳子,吓哭4岁小女孩。女孩爸爸称因狗主人不道歉,他回家提来菜刀……冲突中,多人受伤。事发后,有业主说,狗没有错,是主人的错。对此,樊女士表示,是自己做得不好,没有牵绳子遛狗,没有照顾到邻居的感受,但她也提出:“难道说拿刀砍人就应该吗?我知道我喜欢狗并不代表所有人都喜欢狗,以后遛狗我会牵好绳子,狗证我今天也已经办好。”(7月26日《华商报》)

  邻居的狗不牵绳,冲出楼道围着年仅6岁的小女孩并把她吓哭并呕吐,而且不是1只是3只狗。当女孩的父亲张先生把狗赶开,狗主人才慢慢从楼道走出来。“这已不是第一次吓到我女儿了,我问他为啥遛狗总不拴绳,总是吓到小朋友,他说一句‘知道了’就走了,也没有道歉。”而当张先生把照片发到业主群中提醒家长留意后,狗主人竟说出了“来拍得再清晰些,咬到了吗,又没咬到你孩子……咬到再说,即便咬了打狂犬疫苗就行了。”张先生这才一怒之下提着菜刀带着孩子下楼来“支援”妻子,双方发生激烈冲突。

  虽然警方已经介入,但张先生和遛狗男都不同程度受伤。一个违规养狗,一个本来占理却因不理智也付出了代价,可谓“两败俱伤”。从报道中获知,张先生夫妇、遛狗男子和姐姐樊女士都去派出所做了笔录。经民警和抓狗人员上门调查,3只狗均无证被带走。就是说,遛狗男不仅没有遵守遛狗必须“牵绳”之规定,养的3只犬都属于非法,因为没有办理狗证,这不仅令人唏嘘。

  众所周知,我国几乎所有城市都出台过养犬规定。查阅《西安限制养犬条例》,除了规定“定期进行犬只免疫,依法办理犬只登记、年检”外,还明确“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可见,遛狗男首先就没有办狗证,狗出来时还不牵绳,这无疑违反了本地的养犬规定。那么问题来了,像遛狗男这样的养犬人,西安还有多少?如果不发生此次冲突,是不是无证养犬或不牵绳遛狗还将继续下去?

  违法养犬的结果,只能使犬只伤人事件频发,并有可能引发狂犬病。根据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发布的数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有3820人死于狂犬病,死亡人数居于乙类传染病前列。对此,几乎所有城市的养犬规定都很详细,如对犬只的饲养、禁养、区域、种类、体型、逗留、时长、场所、证件、检疫、缴费、标签等。可是,这些“纸面”规定,如养犬登记、免疫,城区所有养狗市民必须办理“狗证”,以及遛狗必须牵绳等,并没有很好地执行。

  由此不难看出,城市在执行养犬规定上做得并不到位。即便是按规定登记、免疫了,但在实际操作中,养犬人在牵狗链、标签佩戴、逗留区域等养犬和遛犬上,并没有按规定严格执行,这就给他人的健康、财产乃至生命造成威胁。费解的是,报道中的那位樊女士称,她已经办好狗证。如果属实,那么对她以前无证养犬和不牵绳遛狗的行为,是不是就不追究了?既然违反了规定,那么处罚措施呢?发现违规,岂能补办一个狗证就能一了百了?

  如今,“狗患”已耗费了太多的社会成本,既给他人的卫生、健康乃至生命造成威胁,又使社会的和谐、文明、稳定受损。在依法养犬已成共识的情况下,就该让“法”展现威严。遗憾的是,很少听到违规养犬被惩罚甚至重罚的消息,这说明在养犬执法上还显得很弱。规则的制定是让人们遵守,如果有人不愿遵守,就必须强制并受到惩罚。由此,遛狗不牵绳引冲突,说好的依法养犬呢?希望这一事件,能作为依法养犬的一个契机,使其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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