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斩断“咸猪手”绝非女性一个人的战斗
http://www.scol.com.cn(2018-7-26 9:16: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随着夏季到来,猥亵等案件也随之增多。为此,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在全市多个派出所成立“猎狼小组”,专业打击那些在地铁内滋扰生事的“色狼”。四惠站派出所“猎狼小组”今年以来共查获猥亵人员23人,行政拘留21人,但性骚扰事件仍屡禁不止。一份关于深圳公交性骚扰状况的调研报告显示,在全部433份问卷中,33.9%的受访者遭遇过公交性骚扰,而其中女性遭遇性骚扰比例高达42%。(7月25日法制日报)

  盛夏时节,不少爱美的女士身着时尚的吊带衫、短裤、超短裙消暑降温。然而,这个时节对于女性朋友来说,乘坐公交车或地铁等公共交通必须提高警惕。夏日的车厢,人员拥挤,加之天热衣着单薄,有可能遭遇“咸猪手”的骚扰。以往,对遏制夏季“咸猪手”,各地采用的办法五花八门,总结起来有:一是号召女性朋友勇敢地站出来;二是鼓励女性身边的乘客提供帮助;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成立“猎狼小组”之类;四是增强宣传攻势,营造舆论氛围,震慑不良之徒。

  上述这些做法,当然是斩断“咸猪手”的有效之举。只要受害女性敢于反抗,恶徒就不会肆无忌惮。如果受害女性身边的乘客发现有“咸猪手”,主动提醒、保护、谴责甚至在有充分证据德玛情况下协助抓获性骚扰者,都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正义之举。成立“猎狼小组”可以在集中打击“咸猪手”的嚣张气焰。而加大宣传攻势,也可能使那些有“色胆”之心的人,在知晓了法律的威严后有所收敛。

  不过,如果缺少上述中的任何一项,都有可能使遏制“咸猪手”的效果打折扣。就以号召女性朋友勇敢地站出来为例,能够站出来当然好,可“害怕”一般都是受害女性的第一反应。多数受害女性尚无法有中国政法大学陈明(化名)徒手抓“色狼”那样的“壮举”。要是赶上受害女性身边的乘客都是“沉默的羔羊”;“猎狼小组”的行动呈季节性;而法律宣传又起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那么,唯有形成合力,“咸猪手”才有可能最终至被斩断。

  近年,为了遏制“咸猪手”,个别地方推出了夏季“女性专用车”,曾得到不少掌声,这个初衷当然没问题,肯定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色狼”作恶。不过,靠夏季女性专车,无论是从资源占用,还是成本数量等考虑,肯定无法满足庞大的女性出行人数。也不能因为有极个别“色狼”出现,就把所有男性全盘否定,毕竟,我国绝大多数男性绝非都是“咸猪手”,他们多是懂礼节、讲文明的人。如果“女性专车”混入不良分子,车上连一个男性都没有,“色狼”岂不更肆无忌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也明确,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见,打击“咸猪手”,最终还是要靠法律手段解决,法律不能沉默。无论轻重,向女性伸出“咸猪手”就涉嫌犯罪。

  而无论如何,对“咸猪手”有恃无恐,公共场所性骚扰阴霾何时能驱散的问题,唯有靠合力才行。必须让女性朋友感觉到,她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即斩断“咸猪手”,绝不是女性一个人的战斗。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使“色狼”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每一个人,都应该对公共场所的“咸猪手”保持高度警觉,一旦发现共同喊“打”,加上其他措施的跟进,“咸猪手”就一定控制住。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