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城管打人咋能总是由“临时工”背锅?
http://www.scol.com.cn(2018-7-26 8:26:1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城管在高校门口殴打瓜贩”一事,河南郑州市高新区枫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7月24日告诉澎湃新闻,涉事4人为街道办事处城管科临时工作人员,7月23日在劝离瓜贩时遭到辱骂,瓜贩试图拿刀过程中咬伤1人,遭城管临时工作人员殴打。涉事4人已停职。(2018-07-25 澎湃新闻)

  实在让人想不通的是,在很多地方,凡城管打人事件,咋都是“临时工”所为?7月23日发生在郑州城管打瓜农的事件,落实下来,又是“临时工”。就算是临时工,难道他们就不代表城管?众所周知,临时工不具备执法权,那么,又是谁赋予他们执法权?当然是城管部门,因此,“临时工”打人仍然属于城管的问题。

  很显然,城管打人让“临时工”背锅,同时还要找上一些理由,被打者不服从管理、或是骂人,似乎“临时工”打人也很有理由。如网友所言,让“临时工”背锅,已成为城管打人的一个普遍“套路”,打人者一个停职、开除(临时工本就没职务),似乎,一了百了,事件就与城管撇清了。

  然,城管打人让“临时工”背锅这个“套路”早已不灵了,实际上,把责任再是如何推给“临时工”,城管也难脱干系,只能更暴露城管在执法管理上简单、粗暴和随意的问题,更有损城管执法形象。遗憾的是,城管打瓜农的事件一再发生,在郑州市也几乎成为了常事,年年有发生,这就不能不让人质疑郑州城管打瓜农的行为。

  无独有偶,但与城管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这个7月,同在郑州市,还有3个交警与瓜农的故事,令网友纷纷点赞:7月6日,一名醉驾瓜农被郑州市交警六大队查处,交警们自己花钱买下了整车3000斤西瓜;7月13日,一名瓜农无证驾驶拖拉机闯禁行,被郑州市交警四大队行政拘留,之后交警联系爱心企业将4000多斤西瓜买下;7月14日,开封一瓜农由于在郑州闯禁行被带到郑州市交警三大队接受处罚,民警对其进行处罚的同时,自掏腰包买下了一车的西瓜。

  短短几天时间里,这样的事情在郑州出现了三次,彰显了郑州交警的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温情的另一头是严格执法,瓜农一方面依法受到惩处,一方面得到交警的热情关爱,他们也绝不会因交警的“仁爱”就任性妄为。一码是一码,严中有爱,相信,这样执法形式,必定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话再说回到郑州城管部门,举一反三,是不是可以学学郑州交警部门,以更加智慧的方式处理好进城卖瓜与城市管理之间的矛盾呢?回答当是肯定的。关键要多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上思考问题。试想,现在正是西瓜上市的季节,可说,这就是瓜农家庭的经济来源,如果他们的瓜卖不掉、烂地里,一年的汗水付诸流水,这该是多大的损失?当然,不是说瓜农因此就可以违反城管规定了,重要的是城管部门不能粗暴执法,给瓜农一份关爱,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卖瓜环境,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

  归根结底,城管打人让“临时工”的套路,不应该再成为城管部门的态度。城管部门最需是改变执法思维与方式,力戒居高临下、作风粗暴,做到真诚为民、积极担当,这样,才能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发生,塑造好城管的文明执法形象,更好地维护城市生活秩序。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