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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刷单”,别把“暑假实践”变成助纣为虐
http://www.scol.com.cn(2018-7-25 14:14:38)  四川在线    编辑:林霜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足不出户,点击鼠标便能“日进斗金”?近日,宁波鄞州南高教园区多名学生兼职刷单被骗,不仅没被“馅饼”砸中反而掉进了刷单陷阱。警方提示: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意愿比较强,但社会经验不足、安全防范意识较弱,因此很容易成为该类诈骗的受害群体。

  最近,宁波鄞州南高教园区多名大学生因为参加“暑假兼职刷单”,而陷入骗局,他们不仅没有领到对方承诺的“刷单工资”,反而连缴纳的押金也追不回来了。于是,也就有了“兼职刷单大学生”的报警,他们希望警方能够维护权益。

  暑假到了,参加“暑假兼职刷单”的大学生被欺骗的新闻很多很多,几乎可以用“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来形容。这些大学生被欺骗了,当然需要警方积极查找骗子,维护大学生的利益。然而,我们更需要反思的是:在这样的被骗案件中,大学生只是无辜的受害者?

  显然,参加“暑假兼职刷单”的大学生,不仅是受害者,还是害人者。对于“网络刷单”现象,有关部门早就有了明确的定性,这不是一种“合法的工作”,而是一种“违法的生意”。因为“网络刷单”就是虚假的行为。是网络商家,雇佣社会人员,借助手里的电脑和手机,制造虚假的“好评”,制造虚假的“火热”,从而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他们的商品。往小了说,这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往大了说,这实际上就是违规违法的行为。

  为了治理“网络刷单”,有关部门也出台了治理的措施,出台了惩处的办法。对于“网络刷单”的性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学生不会不知道,即使他们真的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从来不关注新闻报道,但是最起码,作为有知识、有文化、有思想的学生,还是能够有起码的辨别能力的。“网络刷单”就是不折不扣的失信行为。参加这样的活动,不知道大学生们的出发点是什么?仅仅是为了赚取利益,就将基本的诚信,基本的伦理,基本的底线,抛到脑后?

  我们可以做个假设,假如说,参加“暑假兼职刷单”的大学生,没有遇到网络骗子,而是依靠“兼职刷单”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而是拿到了商家给予的回报,那么这些大学生还会报警吗?想必,他们依然会乐此不疲的帮助不良商家,制造虚假的“好评”,制造虚假的“繁荣”,帮助不良商家继续欺骗消费者。这种行为其实也是不能宽容的。

  暑假来临了,大学生都需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也都想依靠自己的双手打工赚钱,减轻父母的经济压力。然而,这都不是“参与不法活动”的理由。“大学生兼职刷单被骗”,他们不仅是受害者。

  “暑期刷单”,别把“暑假实践”变成助纣为虐,大学生应该有自己的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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