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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死”野猪有悖生态保护本意
http://www.scol.com.cn(2018-7-20 7:44: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期我们将组织一个专业猎捕队,对辖区内已经泛滥的野猪进行限量猎捕,彻底整治野猪肇事的危害。”7月16日,云南昭通市盐津县森林公安局相关人员表示。 野猪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吗,为何要猎捕?其实,盐津县森林公安局此举实属无奈,因为随着生态环境改善,野猪近年在当地迅速繁殖,已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近日就有一头野猪死在玉米地里,村民怀疑它是吃得太饱“撑死”的(据7月19日《春城晚报》)。  

  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最终目的,无非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更加文明健康的一代代生活下去,如果因过度保护导致野生动物泛滥乃至“成灾”,由此造成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危及到村民百姓的生命安全,这样的“保护”显然也就失去意义。应当说,随着生态保护尤其是针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普遍增强,即便是偏僻山区的百姓群众对野生动物的出没,往往也非常包容,只要不糟蹋庄稼威胁生命安全,很多时候都是选择“忍气吞声”,更不要说是“猎杀”。  

  应当说,野猪在野生动物界可谓“臭名昭著”,据说在我国的一些山区,人们惧怕野猪的心理远超“狼虫虎豹”,野猪不仅糟蹋作物,还是“搞破坏”的能手,看人“不顺眼”,无论大人孩子都会主动攻击。但因为过去人们属于保护导致种群数量的大幅减少,念及也是大自然的一“分子”,法律也将野猪纳入濒危保护物种,这让原本既“狂妄自大”又繁殖力特强的野猪迎来的“春天”。媒体报道显示,这几年,因野猪破坏糟蹋作物甚至攻击致人死亡的事例屡屡出现,浙江杭州、衢州、温州等10市都曾接连发生野猪毁田伤人事件,不少偏僻山村已经被迅速扩大的业主种群完全“攻陷”,村民杀不得又赶不走,正如延津县这样,村民辛苦种植的玉米不仅被野猪糟蹋殆尽,甚至还贪吃“撑死”一个,谁看到这种情况能不“气死”。  

  笔者以为,既要保护生态科学控制野猪的种群数量,又要切实维护村民的根本利益。能够被野猪祸及的村庄,大多地处偏僻且收入都不是很高,农作物是家庭重要的口粮保证和收入来源,一方面应当因地制宜,允许村民对祸及自己作物甚至危及生命安全的野猪“杀无赦”,甚至可以出台相应政策,鼓励村民捕捉“收编”流窜的野猪开展人工饲养,变害为益。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因“口子”开的过大而导致滥捕滥杀的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下可以猎杀,什么情况下可以“活捉”以及驱赶等等,制定推出科学的规范标准和界线。既要允许野猪在一定范围内“任性”,也要严控种群数量的无序增长。尤其要避免出现由过度保护带来的“得不偿失”。  

  但反过来看,能够发生“撑死”野猪和“气死”村民的情况出现,足以说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成绩斐然,也无论野猪怎么闹腾,决定其最终“命运”的权利依然在法规和村民群众手里。况且爱糟蹋作物的野猪也不是一无是处,将数量富裕出的野猪进行充分科学开发利用,不但同样可以增加收入、造福百姓,野猪肉也可比家养生猪营养美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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