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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千万玉米被掰不能只怪村民“无知”
http://www.scol.com.cn(2018-7-11 7:48:2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发帖称,学校在浏阳实习基地种的玉米、棉花等科研成果被当地村民偷盗。昨天,湖南农业大学浏阳实习基地一位老师告诉记者,此次被偷盗最严重的是学校获得审批的一个玉米新品种,一旦被扩散出去,损失或达上千万。昨天湖南省沿溪镇发布通报称,涉事4人已被依法询问,正在组织村民归还所拿农产品(据7月10日《北京青年报》)。  

  这似乎都有些让人尴尬,高效种植用于科研的农作物,在学校看来,既是“价值连城”的科研材料或科研成果,也是用于学生教学的“活教材”,一旦出现被盗,不仅经济损失巨大,很多科研数据也就意味着丢失和损坏,综合影响难以估量。但在“毫不知情”的附近村民眼里,学校种植的农作物也是“作物”,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偷偷弄点据为私有,也是再正常不过,况且在不少农村到别人田里掰几个玉米棒子,摘些瓜果梨枣,非但不算是偷,反而还是“偷青”习俗,即便太贪心“偷多了”,往往也被认为是道德问题,即使闹到派出所,大多也是批评调解,顶格也不过是行政拘留。  

  很显然,盗窃湖南大学实习基地玉米的附近村民,也未必都知道这些玉米和棉花等作物与当地农民种植的有什么不同,尤其是那几位嫌疑老太太,可能就是出于贪心才去掰几个玉米棒子给家人“尝鲜”,绝对想不到会“一口值千金”。而那些骑着电单车和三轮车的“窃贼”们,或许是摸准了看护作物的学生都忙于考试无暇顾及,而且大片玉米和棉花地又不是村民个人的,这才“不偷白不偷”,肯定也不会想到所偷窃的玉米及棉花等,是高校的科研材料,尚若他们知道这些作物投入巨大,可能构成严重刑事犯罪,也绝不会这么“得不偿失”的铤而走险。  

  由此可见,盗窃湖南大学实习基地玉米的附近村民,很可能都是把这些“科研材料”当成了普通的农作物,尽管行为也为道德法律所不容,但在主观意识上注定不会预料到后果如此严重。而从初步调查被盗玉米棉花等没有流入市场的情况看,也足以证实村民盗窃这些农作物,纯属于“饱口福”和自己“消费”。因此,没有注入法律基因和缺少“警示标签”才是高校科研作物屡屡被盗甚至逐步升级的主要原因,而当地基层政府和警方没有“上纲上线”,只是组织村民归还被盗物品而没有深究,这显然也是本着“不知者不怪罪”的态度来务实处理。  

  应当说,在得知所偷玉米面花属于高校“科研材料”之后,村民能够主动归还上百玉米棒,也知道这些“科研材料”或“科研成果”既吃不得也卖不得更“偷不得”,鉴于此,笔者以为,高校和当地基层政府与警方,应当主动跟附近村民进行科普并阐明利害关系,在种植科研农作物的田间地头树立和完善警示标识,告知村民盗窃或损毁科研材料、科研成果、实验数据等需要承担何种相应的法律责任。愚以为,村民中虽不乏有贪图口福甚至手脚“不干净”之人,但目标也大多局限于一般普通农作物,真要心里清楚高校实验基地种植的不是一般庄稼而是投入不菲的“科研作物”,需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想必也一定会吓的不轻。  

  尽管高校老师称所偷玉米一旦扩散出去,会给高校造成上千万元的损失,但对于这些七老八十的嫌疑人而言,他们就是因为无知而当成普通玉米偷掰的,虽然他们的行为确属违法,但真要是按照盗窃“科研材料”严厉追究,似乎也有失公平,毕竟学校也没有“广而告之”。因此,高校种植科研农作物除了加强管理守护之外,更要明示其科研价值,提醒周围群众共同爱护和保护,只有融入更多的“法律基因”,既可“防盗”,真有人胆大妄为明知故“盗”,高校依法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利益,让盗窃者“牢底坐穿”并赔个倾家荡产也会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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