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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人的福利“大礼包”重在落实
http://www.scol.com.cn(2018-7-28 9:36: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老年人错峰旅游免收门票,就诊看病享受优先服务,父母住院子女可请护理假……7月26日上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再过60多天,老年人就可以享受这一大波“福利”了。(7月27日《华西都市报》)

  新条例涵盖范围广,项目多,均为体现尊老、爱老、敬老的内容,简直是给老人们送上的一个福利“大礼包”。这表明,对老人的关爱不仅是说说而已,而是真正落实到行动上,使老年人的权益更有保障,晚年生活更幸福。也可把新条例可视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升级版”。对此,不少媒体都给予了关注,可见这波福利力度很大,影响范围也很广。

  而从“大礼包”的内容看,多数落实起来都不难。例如,“强扶助”是对特殊家庭的老年人,优先安排入住养老机构;“免门票”是错峰旅游免收门票,年龄由70岁放低到65岁;“办事易”是老年人看病可走绿色通道,办身份证可享上门服务。根据新条例,老人们也将在医院挂号就诊、社区事务办理方面享受到更大的优待。还有“装电梯”,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府应当给予资金补贴。就连“保权益”都涵盖,如有推销保健品忽悠老人的行为,乡镇政府街办应及时制止。

  然而,被排在第一位,也是最受关注的“护理假”,即家中老人生病住院,子女可享带薪护理假,就很难落实。今年1月,全国老龄办发布消息称,到2017年底,全国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如今,四川也迈出了这一步。新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新条例当然深受欢迎,就像四川省社科院副研究员刘金华所言:“很人性化的规定。”老年人患病期间对子女会更加依赖,亲子间的良好互动和陪伴对老年人的身心恢复也很有帮助。她表示,这样的规定考虑到了老年人以及儿女双方的需要。但这也是最难以落实的一项。多地“护理假”的出台,是社会朝着更文明、更和谐方向迈进的体现,几乎人人叫好。可如何落实到位,才是谨防新条例变为“盆景”的关键。

  而担忧的原因,是因为“纸面福利”一直存在,就连当初“常回家看看”入法时,就有这种担心,焦点无非是实际操作中无法落实。当年,为了保障老年人权益而出台的那个“常回家看看”,是人性化之举,实则有些“纸面福利”之感,只因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得到有效落实。别说是“常”回家看看,就连某些重大节假日,有人都因种种原因而放弃。就业和自身发展的压力,观念和家庭结构的变化,用人单位对员工多项基本权利,如休假、探亲等的漠视,都制约着“常回家看看”正常施行,哪怕是入法,刚性的法律事实上还是受到现实的无情阻拦。

  因此,“护理假”如何落实,在落实中遇到用人单位的抵触,以及碍于情面和自身发展等考虑,子女放弃申请“护理假”的可能性很大。可见,如何落实新条例,尤其是“护理假”如何落实,尚需要做更多后续工作。有些地方对不执行的用人单位,采取了惩罚性措施,如列入黑名单,评优、市场准入、招标等受阻。对此,只有加大监管力度,惩罚那些拒不执行新条例的用工单或个人,才能见效,否则,执行“护理假”就有可能被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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