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马剑抢劫一审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2015年4月28日,被告人马剑和同案犯解某持气手枪等作案工具,进入施平、韩剑辉夫妇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望湖城某小区的家中,劫得现金人民币830700元、美元28980元、价值人民币288815.72元的各类购物卡、消费卡以及手机、香烟等物,抢劫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03921.85元。(2018年6月7日澎湃新闻)
随着《马剑抢劫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出炉,厅官家被抢案的刑事犯罪部分,算是可以告一个段落了。不过,从《判决书》中透露出的部分信息来看,总给人一种还有点啥事没交待清楚的感觉;或者说这起持枪入室抢劫案背后,是否还存在让广大网民心生疑虑的其它什么案。所以,厅官家被抢案应该还有“续集”才算完整。
网民的这种疑虑并非毫无根据。话说2011年11月12日发生在山西省太原市的一件入室抢劫案,就曾牵扯出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白培中的腐败案。当年的太原市入室抢劫案与今天的合肥市入室抢劫案,虽事隔数年、相距千里,但从劫匪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法,以及在作案对象的选择等方面,相似的地方颇多。虽然本起案件所涉及的金额无法与当年那起案件相提并论,但所涉财物数量和种类同样有违常理。
按说,夫妻二人一个厅官、一个处级,有个百十来万的积蓄和一定数量的财物并不是什么问题;可问题就在于他们对现金的储存方式和财物品种与数量的规模,多少都会让人感觉有违常理。一是高达百万的人民币加美元现钞存于家中而不是银行,按被害人的解释是“在她家中被抢的113万元人民币为其子购房款”。这就奇怪了,如今还有哪家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房时,只收现金而不允许转帐或刷卡?二是被抢劫的各类购物卡、消费卡以及手机、香烟等物,其价值竟高达人民币288815.72元。一个正常的家庭,是否有必要在家中储存如此多的生活消费品,不知被害人能不能给出一个自圆其说且让广大网民信服的理由?
须知,平息舆论的最直接方式就在于相关部门能够站出来说句话,消除网民疑虑的最有效办法就在于有一个清楚明了的调查结果。故而,当地纪检委有必要介入,对被害人的财产、财物来源进行调查。没事当然最好,可借此还被害人夫妻两官员之清白名声;有事绝不姑息、迁就和放任,从而清除蛀虫、平息民愤。
总之,抢劫犯罪该严打,以还民众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腐败犯罪要严查,从而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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