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网聚蜀语 >> 正文
不带男童进“女间”应该成为自觉
http://www.scol.com.cn(2018-6-27 8:09:4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游泳馆里,一位妈妈将5岁的儿子带进了女性更衣室更衣,结果遭到多位女士的投诉。上周六,这一在全国多地都曾经有过的现象,出现在成都太古里一家健身房游泳馆内。一边是游泳馆禁止3岁以上男童进入女性更衣室的规定,一边是丈夫有事只能自己照看,又怕5岁的儿子不能自行换衣,无奈之下这位妈妈陈丽(化名)做出了这样的选择。矛盾背后,是双方对5岁男孩有没有自理能力和认知能力观点的分歧。(6月26日《成都商报》)

  陈女士带5岁的儿子进女性更衣室更衣被多人投诉,令她感到困惑,她有一肚子的委屈要倾诉。一是5岁的儿子不会更衣也不会存放;二是更衣室内地滑有安全隐患;三是让儿子去男更衣室,但孩子自己不愿意去,找工作人员带他,孩子也不愿意去。“在更衣期间,由于有女性在场,儿子确实表现出了一些不太自然的表情,最终让母子二人和其他女士都觉得尴尬。”

  男童到女更衣室更衣,无论是在场的女性看到他,还是他看到女性,双方岂能不尴尬?小男孩到了5岁,已经有了明显的性别分辨能力。考虑到孩子才5岁,必须把安全问题放在心上,这条成立。但工作人员带孩子去男更衣室,他却不愿意去,这就是家教出现了问题。暂且不谈这点,单说陈女士最终带男孩进了女更衣室,这实属不该。为了自己方便,就不顾及其他女性的感受。既然她知道健身房的游泳馆规定3岁以上男童不能带入女更衣室,且她自己也很认可这样的规定,那么,无论找什么理由都难掩这位妈妈的不是。

  如何避免妈妈带男童进女更衣室,有人建议“父子或母女同行”,但似乎不适用于所有人,毕竟,有些家庭还无法做到。而让工作人员帮忙,却是一个好建议。而像陈女士的儿子那样“不乖”的孩子,尚需加强家庭教育的力度。至于在这类场所设立专门的亲子更衣室,虽然看似有理,但实施的难度很大。因为这将给游泳馆之类的场所增加成本。况且,也没有硬性规定这样的场所必须配备亲子更衣室。其实,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让工作人员帮助一下,问题就可以顺利解决。

  然而,这个“小事件”却很值得反思。实际上,还不仅限于游泳馆,包括年轻妈妈堂而皇之地带男童进女澡堂洗澡的事情都发生过。2016年12月,山西太原有一位妈妈就带10岁儿子进入了女澡堂,当时曾引起争议。别说10岁男孩,就是5岁男童都或多或少有了性别的分辨能力。正像报道中成华实验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老师李涛所言,4岁以上的孩子不应该再与异性共浴,当孩子看到异性身体,出于好奇,会问其父母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尺度,也许会超过父母能控制的范围。

  陈女士去的这家游泳馆明确规定,3岁以上男童不能带入女更衣室。为了自己方便就违反规定,以别人的不便甚至尴尬换取自己的便利,这么做实属不该。如果孩子不愿意让工作人员帮忙,那就该让孩子在家里呆着,如果爸爸有空再去。总之,就是不能违反规定,令别人无法接受的同时自己也尴尬。这不仅是规则问题,还是公德问题。而且,带男童进女更衣室,也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严重者还有可能直接影响孩子的性格发展,这些浅显的道理,作为成年女性的陈女士不应该不懂。

  其实,不带男童进“女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已成为全社会共识,也应该成为每一位女性的自觉。虽然我国对此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多数场所却有限制条件。陈女士们千万别为自己被投诉感到委屈,尴尬了别人,也给自己带来麻烦,还不是自己的行为不妥导致?由此,不带男童进“女间”应该成为自觉,既方便了自己,也无碍于他人。(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