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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诚相待,做人须守好信用底线
http://www.scol.com.cn(2018-6-17 19:07: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5岁的赵诚在一家农产品市场做保洁,因文化程度不高,不会使用银行卡。2013年,赵诚将银行卡交给保洁公司的一位张姓主管,让其帮忙支取工资。然而,最近赵诚发现,银行卡内的账目出了问题:有人用支付宝绑定了他的银行卡,卡里的钱在不断被使用。(2018-06-16成都商报)

  做人何处不相求?赵诚,一位憨厚的农产品市场保洁工, 因为文化程度比较低,不会使用银行卡,取现金时,他便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其张姓主管,来帮助自己支取工资,后来这也成为他们二人的一种约定。实际上,在一些地方做保洁工,人生地不熟,也唯有其主管可以被依赖,这该是何等美好的信任啊!无论从工作角度,还是从助人为乐来说,张姓主管都当珍惜这份信任,理当尽心尽力尽职,把这件事做好。

  想一想,工资是保洁工的血汗钱,对一个保洁工来说,这份血汗钱的重要,许多人也许想不到,但保洁工赵诚,能够把银行卡交给其张姓主管来帮助自己取款,这份信任实在难得。只是,张姓主管对保洁工赵诚的信任辜负偏颇,让保洁工赵诚的信任换来的是不诚信的伤害。保洁工的工资,只是让你帮忙支取一下,你就将此变成了自己的“小金库”,随意支付,这么一点的诚信都没有,实在让人不可理喻。

  人无信不立。其实,张姓主管任意从保洁工赵诚银行卡里支付欠款,不仅是诚信问题,已经涉嫌犯罪。有律师认为,张姓主管虽然代为保管环卫工的工资卡并代其支取工资,“但是钱还是保洁工赵诚的,未经赵诚允许其他人是无权处置的,包括张姓主管。”如果双方曾有约定由张姓主管给赵诚现金工资,那么张姓主管对于卡和钱的处置,也必须在其垫付的范围之内。此外,如果盗用保洁工的信息注册支付宝,已经涉嫌盗窃。

  显然,未经授权用他人信息注册支付宝,已涉嫌盗窃。尽管张姓主管认为,每个月的工资自己都以现金方式给了赵诚,“一分不少”,这样,在他看来,银行卡里的钱“我就可以支配了。”之后,因为要在网上消费,“为了方便,我就把这张卡绑定到我儿子的账号上面。”无论怎么说,张姓主管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银行卡的主人是保洁工赵诚,且银行卡在赵诚手里。将银行卡绑定到其儿子的账号上面,并非银行卡主人的授权,这本身就有偷窃、诈骗、或套取他人信息的犯罪嫌疑。

  张姓主管的一切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其从保洁工赵诚银行卡非法支付的6000元,已达刑案立案标准,因此,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相信,法律将会做出公正的判决,但这个案件也给全社会以警示:诚信是诚信者的通行证,失信是失信者的墓志铭。一切的失信、乃至犯罪行为,必将是自食其果。所以,诚信是金,人们当以诚信和不贪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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