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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是对法律的“阴奉阳违”
http://www.scol.com.cn(2018-6-4 7:51: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蓬国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已经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月3日央视新闻)

  “崔永元怒怼范冰冰”事件持续发酵多日,终于有了官方回应。除国家税务总局表态外,据《法制日报》报道,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无锡,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税务部门及时发声,表明调查明星“阴阳合同”逃税问题的严正态度,赢得广大网友的点赞。

  日前,崔永元曝光某明星“4天6000万片酬”,而且涉嫌以阴阳合同的方式偷税漏税。事后,范冰冰工作室“对后入座”地发表“严正声明”,却没有否认阴阳合同,而声称是“涉密合约”。这是否意味着范冰冰承认了呢?再说,崔永元曝光合约文件有图有真相,税务部门确实应该尽快介入彻查,并尽快给出权威结论。无论调查结果是崔永元造谣还是范冰冰逃税,都应严格按法律论处。

  根据《刑法》对逃税罪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倘若范冰冰巨额逃税被坐实,将要付出惨痛代价。

  但是,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把明星“阴阳合同”当作个案来看待。仅从范冰冰工作室把崔永元曝光明星阴阳合同,称作“破坏商业规则”来看,这种伎俩在娱乐圈想必早已不是秘密,甚至不是潜规则,而是人人皆知但又彼此心照不宣的明规则。另外,崔永元表示自己有一抽屉的合同,“随便拿出来一个这当事人都得进去,直说吧,也不光范冰冰,多了,牵扯到的全是大腕儿!”

  总之,明星“阴阳合同”是对法律的“阴奉阳违”,对这种很可能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不能“点到为止”地调查某个明星的涉税问题,而应“由点及面”地对所有明星是否存在阴阳合同问题,进行地毯式摸查,让那些利欲熏心、知法违法的逃税者、“两面人”露出原形,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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