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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改“姥姥”已错,教委回应岂能错上加错?
http://www.scol.com.cn(2018-6-24 8:11: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卫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月23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语文教科书“外婆”改“姥姥”一事处理意见:责成市教委教研室会同上海教育出版社迅速整改,向作者和社会各界致歉,并与作者沟通,将该文中“姥姥”一词恢复为原文的“外婆”一词,同时依法保障作者权益。目前,相关部门和机构对此事致歉。(6月23日上观新闻)

  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教科书,将第24课《打碗碗花》原文的‘外婆’被改成了‘姥姥’”,引发舆论关注。

  6月21日晚间,上海市教育出版社发布声明称,更改系为落实该学段识字教学任务的需要。“‘外’‘婆’‘姥’三个字都是小学二年级识字教学的基本任务,‘外’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第4课中,‘婆’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第18课中,‘姥’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第24课中,即在认读‘姥’字前,学生已经认读了‘外’‘婆’两字。”

  上海市教育出版社的这一回应,引发舆论进一步反弹。有评论认为,这一解释不无诚恳,符合逻辑,却不能让人信服。无论是基于识字教学任务的需要还是其他需要,都应该保持文学作品的原汁原味,更应该尊重“外婆”的存在感。

  现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面回应上海小学语文教科书“外婆”改“姥姥”事件,并作出四点处理意见,也算是新媒体时代政府部门的分内之事。

  不过,仔细阅读上海市教委的四点处理意见,还是有令人不解之处。特别是该处理意见的第一点和第二点,完全自相矛盾。《意见》原文如下:

  一是责成市教委教研室会同上海教育出版社迅速整改,向作者和社会各界致歉,并与作者沟通,将该文中“姥姥”一词恢复为原文的“外婆”一词,同时依法保障作者权益。

  二是按工作计划,今年9月起,小学二年级将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二年级语文教科书停止使用。

  既然今年9月起,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二年级语文教科书停止使用,那还有必要将该文中“姥姥”一词恢复为原文的“外婆”一词吗?恢复之后的教材送给谁看?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指出,要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上海市教委关于“外婆”该“姥姥”事件舆情自相矛盾的回应,实际上是为了回应而回应,看似态度诚恳,实则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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