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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非遗”仅成为“镜头下”的历史
http://www.scol.com.cn(2018-6-9 7:30:3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我在故宫修文物》《舌尖上的新年》《了不起的匠人》……这些年来,反映传统手工艺和古老民俗的纪录片成为年轻人的“新宠”。影像的记录方式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达方式骤然鲜活,也给做影视人类学研究的学者提供了新的思路。6月7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前,首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影像展”在山西省平遥县拉开帷幕。举办过平遥国际电影节的电影宫转身扎根于本土民俗手艺,3天时间,共有30部(集)非遗纪录片在这里展映。(6月8日澎湃新闻)

  用影像记录“非遗”,可以保留正在消失的传统文化,使其魅力永存,还可以使面临失传的“非遗”不至于彻底消失。当人们想起时,就可通过播放视频使其再展现。无论是报道中提到的四川巴中市大巴山深处的歌谣“巴山背二歌”,还是表现云南哈尼族人迁徙历史的史诗“雅尼雅嘎赞嘎”,把这些影像资料完整地保存下来,为今后研究历史、民俗等创造了有利条件。哪怕这些“非遗”最终真的遗憾失传而成为“绝响”,却也还能找到原来的记录。

  可见,把用影像保存“非遗”,意义重大。但是,面对逐渐消失的“非遗”,不仅要采取录像的方式保留,还要重视其在生活中的传承,即让那些还有生命力的“非遗”都“活”起来。“非遗”重在活态传承,与“人”关系紧密。但随着传承人的生老病死,“非遗”也处在不断的流变过程中。诚如“去世一个老的民间艺人,就毁了一个博物馆”,老艺人对“非遗”的传承至关重要。但让“非遗”通过录像形式保留下来还是下策,只有让其在生活中“动”起来,意义才更大。

  按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或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的内容和形式及其有关的物品和劳动场所,是世界各民族在与大自然的相互融合过程中所产生的传统文化和传统知识不断传承、创新和积淀的成果,是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和文化基因,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精神的精华存留。“非遗”在历史、艺术、宗教、人类学、社会学、语言学、文学、工艺等各方面,都有突出价值。

  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非遗”是千年文明古国的历史积淀,对中华民族精神的构建有着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近年来,国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方面成就卓越,一项又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让人倍感欣慰。面对时代发展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更应该常抓不懈,以为国家软实力增添动力。

  可见,用影像保留“非遗”,但还要在生活中使其得到传承。影像存留仅是一个手段,而想让那些独具魅力的手艺、歌舞、绘画、民谣、故事、风俗、礼仪、节庆等重新焕发生机,就需要付出更大努力。正如中央民族大学影视人类学中心主任朱靖江所言,“非遗”人与人之间的传承十分脆弱,很多老艺人找不到徒弟,“绝活”已成“绝响”。那么,抢救“非遗”,对那些还有生命力的遗产,就必须在影像存留的同时,力争不在现实中失传。

  对“非遗”需要“传承”和“保护”。影像资料仅为虚拟传承。而若想让“非遗”从传承人再到后辈之间得以传承,就必须下足功夫,更要舍得资金投入。“非遗”来源于人民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又与人民大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非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民族性与大众性特点,与先进文化的构建密切相关。所以,莫让“非遗”仅成为“镜头下”的历史,还有更过的工作要做。(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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