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早上,朋友小徐在海曙宁波工程学院附近,不慎丢失苹果7,被一大妈拾到,索要2000元方可以返还。姑娘以一箱杨梅+500块人民币表示谢意请求归还手机,因价钱问题相差甚远协商无果。失主采取报警方式处理,拾到者见失主报警宁可玉碎不为瓦全,将手机摔碎。(6月23日浙江交通之声)
捡到别人的东西哪怕是贵重的物品,就连小朋友都明白——应该交给警察叔叔,这是做人的底线,一个人最基本的文明与道德素养。
不知从何时起,这种本能被异化了,有人捡到财物要么占为己有,要么直接索要酬金了,而且一点也不心虚脸红,摆着一副理直气壮的架势,似乎这样做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做人到了这个地步,是一种奇葩,更让我们无奈、无语。
物归原主,相信法律会为失主撑腰,但是要不要给捡拾者一定的酬金,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于是乎有人就趁机狮子大开口,与失主讨价还价,发生在宁波的这一幕,让我们感到震怒,让宁波人感到丢脸,这位大妈级人物,索要高额的报酬不成,竟然一怒之下摔坏了失主的手机,态度之傲慢,似乎受委屈的不是失主,而是她自己。
在我看来,小徐姑娘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为了息事宁人,在言明自己尚未工作情况下,仍然愿意以500元及一箱杨梅作为酬谢,可以说做人非常到位,换做一般人早就将手机归还了失主。在“谈判”破裂情况下,对方怒摔手机,扬长而去,你说缺德不缺德?
据悉,失主报警之后,警察以民事纠纷为由不予受理,建议直接去法院起诉,这就难坏了失主,毕竟摔手机的大妈已逃离了现场,公安不出面,显然难以“破案”。我以为,被摔坏的苹果7手机属于贵重物品,捡拾者涉嫌侵占他人财物与讹人,法律不该为其站台,不给其一个深刻的教训,这个社会就毫无公德可言,更会让这个城市与市民蒙羞。(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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