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晨报》报道,近日,有记者向记者反映,由于部分住户欠费,致使兰州市某小区一单位的楼道亮化灯断电一个多月,老人上下楼十分不便。对此,兰州市楼道亮化工程管理处表示,该单元部分住户欠费数额较大,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费被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只好断电。
的确,有俗话说“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电费交不起,断电似乎没毛病。可不交费的也只是一部分人,有关部门的断电之举颇有“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的意味。楼道亮化工程毕竟是一项惠民工程,供求关系并不是单纯的“买电用电”那么简单。因一部分人未交电费,而让另一部分人摸黑爬楼,其中看不出多少为民服务的真情。而相信解决的办法也并非仅有“断电”一途。
难道部分住户是因为“费用太高”而交不起维护费吗?自2014年起,兰州市楼道亮化工程收费就实行市场化调节价。楼道亮化用电收费,由物业单独计算,费用经公示后由业主合理分摊。近两年,兰州市楼道亮化维护费,每户每月缴纳费用不超过4元,一年下来也不到50元。且按规定,经济条件相对困难的住户也不需要缴费。那试问,该单位住户欠费到底有多大,致使亮化工程管理处“不得不”断电“逼债”。
如果仅仅是一两户人“耍赖”,那也不至于断一整个单元的电。可如果是多数人不交费,那也不由得令人疑惑:难道大部分人都是贪恋不到五十块钱的吝啬之辈?相信该小区住户的社情民风不至于此。所以,住户闭门不交维护费,也许原因并没有那么简单。
事实上,因部分住户未交电费而被断电的情况,在兰州并不只有一例。有一种情况是,住户在每月缴纳的物业费及公摊电费当中,就含一部分的楼道亮化工程维护费。住户在向物业交钱后,若遇到楼道亮化工程管理处收费,不愿重复交钱的“怨气”也就自然而然地起来了。
当然,其中也可能涉及多方面的问题,例如住户更换、住户长期不在家、收费项目不清等等。由收费纠纷引发不交钱冲突,也仅仅是一种猜测。可面对少数人已交钱的情况,亮化工程管理处用断电制造交钱压力,也是不顾及民众利益的莽断举措。
面对复杂的问题,往往得用灵活的方式处理。一部人长期不交费用,除了协调和交涉,还可以引入信用惩戒处理,并辅于法律手段解决。随着诚信社会建设深入发展,相信谁也不会为了小钱误了大事。且相关类似的情况,在城乡社区也不只有一两例,有范围地推广,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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