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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适时建立“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制度
http://www.scol.com.cn(2018-6-5 9:18: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江德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国家信息中心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享经济的服务提供者人数约为7000万人。2020年,这一人数预计将超1亿人。这些劳动者和网上平台之间究竟有没有劳动关系?是否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待遇?外卖骑手、代驾司机、上门厨师……近年来,通过互联网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劳动者群体不断壮大,这些“网约工”的权益保护问题不容忽视。(6月4日央广网)

  “网约工”涉及范围很广泛,诸如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代驾司机、上门厨师等,都属于“网约工”性质。在共享经济如火如荼发展之际,需要越来越多的从业者,“网约工”的队伍也随之快速扩大,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各式各样的服务项目,成为共享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的人力基础。而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服务之际,“网约工”自身却因为用工性质,平台没有为其提供最基本的劳动权益保障,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就需要自己承担后果,从而造成经济负担过重,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目前,网络平台与“网约工”之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往往是以合作关系、临时工、兼职服务等形式,属于灵活用工模式,如此一来,即可规避签订长期用工合同,无需为“网约工”缴纳五险一金,从而降低平台的用工成本,将劳务风险都转嫁给“网约工”的身上。显然,这是网络平台的经营策略和商业模式所致,以此降低平台服务成本,获得更具市场竞争力的经营势能。

  由于共享经济和“网约工”乃是新生事物,法律则处于滞后阶段,在发生用工纠纷时,难以对其进行依法裁决,导致“网约工”权益保护遭到悬置,维权非常困难。显然,现状对网络平台有利,对“网约工”不利,造成双方的法定权益不对等,也就容易激发矛盾冲突,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往往互相纠缠不清,普通的劳务调解难以解决,只能诉诸司法途径,则又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

  有专家学者预测,未来共享经济发展前景非常可观。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4.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7.2%,未来5年有望保持年均30%以上高速增长,农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均有可能成为共享经济的新“风口”。而且,2017年城镇每100个新增就业人员中,就有约10人是共享经济企业新雇用员工,可见“网约工”已经成为就业增长主流。

  在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趋势下,意味着将有更多人从事“网约工”,对于这个庞大的就业群体,不能再漠视他们的合法权益。需要遵循谨慎包容的态度,探索“网约工”的权益保护制度,适时制定合理的法律规定,约束网络平台用人机制,发挥市场供给创新力量,给予“网约工”适当的劳动保障,让其能够更加放心的工作,以完善共享经济的灵活用工制度,让共享经济产业的发展红利,惠及到所有环节。(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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