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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张罚单管不了污染企业”谁该反思?
http://www.scol.com.cn(2018-6-19 7:47: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月17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省开展督察“回头看”时,收到群众投诉称,一家本应停产两年多的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督察组检查发现,该企业曾收到环保部门33张罚单,但始终未曾整改。(6月18日《北京青年报》)

  总共开具过33张罚单,但是河南这家污染企业依然在高唱“我是污染企业我骄傲”的曲子。在这33张罚单里,既有地方环保部门的罚单,也有更高环保部门的罚单,污染企业何以屡教不改?直到2016年实在没有办法了,环保部门勒令企业停产,然而“回头看”时,群众继续举报:什么停产,一直在生产!

  33张罚单,管不住污染企业嚣张,是值得反思的。存在的问题十分清晰。

  问题之一,“执罚经济”就像挠痒痒。33张罚单,对于污染企业来说,其实他们是“热烈欢迎”的。当罚款的处罚没有痛感的时候,当罚单的处罚对于经营收入来说是九牛一毛的时候,甚至是“一千头牛身上的半根毛”的时候,污染企业宁愿一次次缴纳罚款,也要任性生产,他们宁愿缴纳罚款,也不愿意购买污染处理设备。因为,污染处理设备需要的资金,比罚单要高多了。治理污染企业,不能只靠罚款,即使需要罚款也应该是“罚到倾家荡产”,否则罚款就是挠痒痒。很显然,每一次罚单,都是在挠痒痒。

  问题之二,“污染罚单”更像通行证。对于企业而言,在收到“污染罚单”的时候,在缴纳了污染罚款的时候,他们就会更加理直气壮,他们就会更加嚣张跋扈,他们就会更加信心满满。没有缴纳罚款的时候,生产还需要偷偷摸摸,因为他们害怕被罚款。而缴纳了罚款之后,连偷偷摸摸都不需要了,他们会认为:我们缴纳了罚款了,就可以光明正大污染了。

  问题之三,“一罚了之”不再去监管。对于执法部门而言,在收取了罚款之后,似乎就变得“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了,既然罚款装进了部门的腰包里,那就视而不见吧。久而久之,“罚款了之”就成为了潜规则。这种情况,各地都在出现。那么,执法的目的是什么?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罚款,罚款的目的只有一个,是倒逼企业依照规定生产。

  更需要追问的是,到后来的时候,由于“罚单作用不大”,进行了严厉的处罚,直接责令企业停产。停产的时候是 2016年,可是为何还是一直生产到如今?这个过程中,基层发现不了问题?看来,在环保执法的时候,必须加大“监管不力”的处罚力度了。污染企业的任性不是污染企业一个人的任性。据了解截至6月15日,共计与126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省级领导50人,部门和地市主要负责同志76人,治理污染就是要给地方主要官员多施加压力。让基层官员,环保执法不再为污染企业站台。(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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