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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容错纠错为敢于担当干部撑腰鼓劲
http://www.scol.com.cn(2018-5-22 7:52:0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琼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05月20日新华网)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如何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日前,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以实际行动为敢于担当者保驾护航,努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

  毫无疑问,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其目的就是为了宽容和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同时也要坚决防止搞纪律松绑、管理松懈,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真正让我们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因此,笔者认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必须解决好容什么、怎么容、谁来容的问题,以实现“容错机制”为改革创新者撑腰打气的目的,努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

  首先,要解决好“容什么”的问题。“容什么”就是要明确容错内容、容错界限、容错对象。干部不干事固然出不了错,但尸位素餐依然是失职渎职;干部出于公心、尽心履职,只要不违反党纪国法,即使出现失误也应予以保护宽容。因此,容错纠错就是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其次,要解决好“怎么容”的问题。“怎么容”就是要健全完善包括评估、申诉、澄清、保护等在内的容错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这样既要为改革担当者当后盾,又要澄清社会上的负面影响。正因如此,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在具体操作中应重点把握好集体研判、及时反馈、信息沟通、结果公开四个环节的工作,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

  再次,要解决好“谁来容”的问题。“谁来容”就是要为担当者担当,担当者所在的党政组织要主动扛责,保护敢于担当的干部,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让敢于担当的干部心无旁骛谋发展、专心致志干事业。因此,对于外界的举报信或者干部个人的容错申请,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开展评估核实,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免予扣分和“一票否决”;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不作为影响依据;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可根据党纪政纪相关规定给予从轻或免予处分,使全体党员干部以全新的活力,走出一条好路、干出一番新的事业,凝聚形成新时代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的背景下,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闯的精神、激活干的勇气,无疑会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让容错纠错为敢于担当干部撑腰鼓劲。(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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