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秤一斤只有8两,要称够也行,价格就要高点。”是不是有点直接?说这话的正是一位开着小卡车售卖西瓜的流动摊贩。近日,记者在位于成都天府一街道南华路路段的一流动水果摊购买西瓜时,一位摊主如是说,并称相邻的多个摊位都是这样卖的。(5月29日《成都商报》)
做买卖讲的是诚实守信,老叟无欺。然,从目前很多地方市场经营形式来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固定摊位的经营者;一种是流动的小商小贩。前者在欺行霸市方面,可能还有所收敛。而后者具有“打一抢换一个地方”的灵活多变优势,所以,逮到消费者,是赚上一笔是一笔。
不可否认,固定经营者有固定的好处,流动商贩也有流动商贩的优势。对消费者来说,只要价格合理、商品没啥毛病、且又能方便消费者购物消费,这流动商贩也没啥不好。
可现在问题是,一些流动商贩自认为自己证照齐全,能与城管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就不怕自己买卖做不成。过去是暗地里缺斤少两,消费者有了套路预防;现在就来明的欺行霸市,看你消费者还能拿我有何办法。
“我这秤一斤只有8两,要称够也行,价格就要高点。”看看,这样的流动商贩有多么张狂,俨然就把消费者合法权益当摆设,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当无物。流动商贩为何敢如此张狂和嚣张?
在笔者看来,一方面是,这些商贩缺乏做买卖素养,本着赚钱就一锤子买卖心理;另一方面是,还与市场监管不积极主动到位,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等,也有很大关系。
笔者认为,面对欺行霸市的小商小贩,我们消费者就应该在第一时间做出反映,该拒绝的要拒绝,该举报的要举报,绝不能等闲视之,让其在市场上横行霸道,肆意妄为。另外,城市监管部门也要逢报必查,逢查必罚。对那些不守市场法则,不懂市场规则的经营商贩,就要将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和取缔。我想,只要我们消费者和市场监管部门都肯下狠心,出实招,城市流动市场经营环境,就一定能够得到根本改变。(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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