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售假者“首页致歉”,打假仍不能止歇
http://www.scol.com.cn(2018-5-24 8:19: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邓海建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22日,一则致歉声明“现身”淘宝网首页公告栏,引来全国网友关注。“我们的售假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淘宝网的商誉,在此我们向平台的消费者、其他诚信经营的商家、淘宝网致歉。”发出致歉声明的谢某某、张某某是售假者,还有一位苏某某则是售假账号的提供者。(5月23日人民网)

  这不是售假者的良心发现,也不是制假者的仰望星空,这是“像治理酒驾一样打假”的法治常态的胜利——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谢某某、张某某在淘宝网店销售假冒“VANS”的鞋子达53万余元。二人落网,罪得其咎。今年3月,义乌市法院作出判决:三被告(包括为售假提供账号的苏某某)赔偿淘宝网损失1万元、合理支出(律师费)2.5万元,并在淘宝网主页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

  该赔的赔、该判的判,该致歉的还得致歉。法律跟道德虽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却终究谁也代偿不了谁。司法是最后的底线,“首页致歉”虽是法院判决,亦是基本道德律令的彰显。在声明中,售假者说:“售假的代价远超我们的预期和承受能力,希望其他卖家引以为戒。”据悉,这是全国首起以侵权为由提起的电商打假案,也是首起判决售假者在电商平台致歉的案例。很显然,当我们打开淘宝APP,看到赫然的违法致歉,不仅对商家是警钟长鸣,对消费者亦是友情提醒。买卖与假货之间,亘古的纠葛从无厘清。

  最近,京东假货问题又被推向了风口浪尖,多位消费者称在京东自营店买到“假茅台”。类似悬疑或闹剧,隔三差五浮出水面。本周一,《2018年全球品牌假货报告》发布。数据称,全球假货造成的总损失达1.2万亿美元,其中高端品牌980亿美元。线上假货不仅是“中国式烦恼”,更是世界性难题。2017年7月,“电商打假第一案”宣判,淘宝胜诉并获赔12万元。通过民事诉讼手段,向售假行为宣战,阿里巴巴成为国内第一个尝试用民事诉讼手段打击售假行为的电商平台。只是,假货与打假之间,亦存在此消彼长的角力关系。靠电商的打假团队,只能算终端治理。

  有数据称,阿里已建立起一支2000人的打假团队,每年投入超过10亿元,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售假行为进行主动防控。年初发布的《2017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年度报告》显示:“阿里打假特战队”已与全国23个省份开展线下打假合作,并与上海、天津、江苏等12个省份公安机关就线下打假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累计向全国执法机关推送涉假线索1910条,协助抓捕涉案人员1606名,捣毁窝点数1328个,涉案金额约43亿元。大数据打假、“新枫桥经验”打假……只是,假货和制假售假者,仍分肥在灰黑产业链的巨大黑幕里。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质造,从中国创造到中国创新,暴利的假货无疑是这一路上的“心腹大患”。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刷单炒信、制假售假等再次利剑高悬。一个共识越发清晰:“像治理酒驾一样打假”,电商主动作为、监管积极作为,合力而治、精准发力,假货才会真正如过街之鼠,正品与创新才会有出头之日。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