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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指定药店”是利益的狼狈为奸
http://www.scol.com.cn(2018-5-23 7:54:4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不少患者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医生开处方时,会叮嘱患者有些药医院里没有,需要去院外指定的药店购买。不少患者对此颇有微辞:“怎么医生开的药,医院没有?”“难道医生和药店有什么利益关系?”未来,这种指定药店、药房购药的做法将不被允许。5月21日,北京市医管局发布新规明确,医师为患者开具外购药品处方时,不得指定患者去特定的药店、药房或其他医疗机构购买,院外购药须患者知情同意。(5月22日《北京日报》)

  到医院之外购买药品,专业术语叫“外购药品”,“外购药品”在制度层面是允许的。有关规定指出:医师在医院内开具的处方中,如果医院目录内未能涵盖的,需要患者到院外购买的,医生可以开具药方,让患者到院外购买。可以说,这是最大程度提升治疗效果的需要。

  然而,“外购药品”的制度漏洞,也给少部分不良医生提供了便利。有的医生,医院明明有这种药品销售,还是劝说患者到院外购买,而且这种药品并不是所有的药店都销售的,只有一家销售;有的医生,虽然开具药品的时候,医院里确实没有这种药品,但是却让患者到指定的药店购买,告诉他们说必须购买某一家的;还有的医生会热情的给电话联系好药店,让患者到指定的药店购买药品。

  这种情况的出现,无疑会加剧医患矛盾。患者会质疑:为何非要我到某某药店购买?是不是医院和这家药店有利益纠缠?是不是这个医生与这家药店有利益交换?

  其实,患者的质疑,是能够在一些事件中找到答案的。前段时间被媒体曝光的“医生指定购买饮料”的新闻就是其中的一例。某地一位医生给患者开具了一张处方,让患者到院外购买一种药品。而患者感到十分奇怪,所谓的药品竟然是一家超市在销售,购买了之后才发现根本不是药品,而是一款价格昂贵的功能饮料。此后,这位医生被处理了。

  很显然,医生“指定药店”背后是利益的纠葛,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与院外的药店联起手来实现利益榨取。如今医院的药品零差价销售了,这个环节的利益越来越少了,一些医生动起了歪脑筋。

  北京市的新规要求:医院目录内无替代药品等特殊情况,确需医师开具外购处方的情况要严格管理;医师为患者开具外购药品,不得指定患者购药的药品经销企业。这可以说为治理医生“指定药店”开出了药方子。但是,仅有药方子还不够,有的时候必须实施外科手术。发现这种情况,要严厉打击社会药店,要严厉惩罚院内医生。只有处罚像外科手术那样快刀斩乱麻,把利益的乱麻割断、清除,才能真正恢复健康。(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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