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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住危房,追责子女不应一刀切
http://www.scol.com.cn(2018-5-29 8:01: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安徽省岳西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家单位联合发出的一份通知引热议。通知称,子女有安全住房,但父母仍居住在危旧房者,子女须在5月31日前主动将父母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否则,政法机关将自6月1日起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进行相应处罚。25日,岳西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出台这则“通知”,是因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但暂无处罚案例。(5月28日 《安徽商报》)

  众所周知,危房是不适应居住的,特别是汛期,更加危险。汛期即将来临,老百姓的房屋安全又摆上了议事日程。大家知道,在现实中,居住在危房里的多半是老人。岳西县发布的这则“通知”,即是对那些自己有安全住房、而又对父母住危房置之不理的子女发出的违法警告。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自己明明有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却让父母置身于危房之下,这样的子女实属不孝,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有违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嫌疑。因此,岳西县惩处如此不孝的子女,本身并无不妥之处。因为目前还处在排查期,且引发了舆论关注和网友的热议,当地并没有处罚案例。不过,当舆论沉静下来,到了司法机关规定的期限,是否会动真格地处罚“不孝”的子女?还有待观察。

  岳西县改善老人居住环境,保障老年人的住房安全,依法追责那些没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这当然是正当的。然而,清官难断家务事,居家养老也存在复杂的情况,在笔者看来,追责子女不能一刀切。比如说,子女的住房宽敞明亮,父母的住所暗、脏、乱、差,但这并不表示子女不孝顺,或许存在子女愿接纳父母,但父母不愿打扰的情况;再比如,某个子女很富有,但父母对他(她)未尽到抚养义务,且又偏袒其他子女,这样的情况,还是要解开该子女心中的情感疙瘩,再督促所有子女共同达成赡养协议,为父母筹资建造安全的住房为上策。

  对于一些表现恶劣,拒绝赡养父母,拒绝将父母接纳到自己的家庭者,政府当然有权力和义务替老人维护合法权益,追究违法子女的责任。但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有些时候,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存在瑕疵,仅是道德范畴的事,而并没有违法,区别对待。如果一刀切地按“通知”强行处罚,则是道德上位于法律,也是不妥。另外,即便是依法追责,执法部门也要尊重老人的意见。

  再者,有些身居危房的老人,他们的子女也是困难户,子女虽然能保障老人的温饱,却无力改善父母的住房。政府应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困难老人进行救助,想方设法改善他们的居住环节。最重要的是,政府民政部门要建立“子女困难的危房老人”名单,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转移、安置这些老人,不能让他们因暴雨等恶劣天气而殉命于危房之下。(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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