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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规定”越细化越让狗少惹事
http://www.scol.com.cn(2018-5-27 7:52: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苏州市正着手修订《养犬管理条例》,以应对宠物饲养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挑战。比如修改稿规定:每户只能限养一条;如果发生犬只伤人的情形,两次以上伤害他人或者一次伤害两人以上的,公安机关将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养犬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5月26日央广网)

  《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除了规定每户限养一条外,对于文明养犬也有了更细化要求。如:市民外出遛犬,除了要给犬只挂犬牌以外,牵引带必须在两米以内。另外,对于犬吠扰民的情况,修改稿提出,养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只要有相邻三户以上投诉的,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处以200以上500以下的罚款。如果发生犬只伤人情形,两次以上伤害他人或者一次伤害两人以上的,公安机关将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养犬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

  在中国,爱狗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宠物影响甚至伤害到他人也越来越多。需要补课的,恐怕不仅是许多狗主人,还有管理法规的制订者。现在,城里人热衷于养狗,有的甚至把狗当“儿子”养。养狗确实给人添了不少生活乐趣,也显示了狗主人的身份和地位。但由于一些狗主人缺乏责任意识,放任狗狗满街自由乱跑,追咬行人,或在小区里成群结队打闹吼叫,屙屎拉尿,引发诸多问题,危害越来越大,不仅污染了社区生活环境,影响了邻里和谐,危及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到城市文明,且逐渐成为一种新公害。有关资料显示,全国每年被狗咬伤的有约600万人,被狗咬死的人数在3000人左右。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狗患”,市民怨声载道,但又无可奈何,因为有关部门没有对养狗有明确的约束。有的地方虽然也出台有关养犬的规定,但都是粗细条的,不具体,难落实。《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将养犬管理具体化,操作性比较强。如:相邻三户以上投诉的,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处以200以上500以下的罚款。居民向公安机关投诉是有记录的,犬只伤人事实依据也是可查的,公安部门依照规定对养犬户进行处罚,养犬户无话可说。另外,捡狗绳在2米以内,而且溜狗时必须拴绳,狗必须要挂犬牌。这样,一方面可以让别的居民知道这狗是否登记过,是否打过疫苗;另一方面一旦出现了狗伤人等事情,如果狗绳等不符合规定,谁对谁错一目了然,从而减少争议,让更多的人从中吸取教训。

  市民拥有养狗的权利,谁都不能干涉和侵犯。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没有损害养狗居民的权利,只是更好地保护其他市民的权益。 市民要养狗,只要不侵犯其他市民的合法权益,只要将狗的行为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不要破坏公共安全,不要扰民,就没有关系。因此,一些地方出台“养犬管理办法”,应该像苏州市那样,越细越好,越有操作性越好。虽然《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不可能杜绝一些人不文明养狗,但有了这样的规定,可以让居民之间相互督促,相互提醒,发现了问题可以及时投诉,可以让更多的养狗者更好地管好自己家的狗,不再出来乱撒野,使一些不文明养狗的居民受到应有的惩处,从而让狗少惹事、不惹事,使小区变得越来越文明,不再让“狗患”成为小区里的“公害”。(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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