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侵害英雄烈士形象 “暴走漫画”等16个微博账号被关
http://www.scol.com.cn(2018-5-19 9:22:41)  四川在线    编辑:林霜
作者:杜才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是可忍孰不可忍。”一段时期以来,极少数无良网络人员在侮辱英烈形象方面“找乐子”,通过拍摄视频、制作漫画、编造段子等途径恶搞,严重损害英烈形象,这类数典忘祖的劣行,引发广大群众强烈不满。

  “治乱象用重典。”对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英雄烈士保护法》,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为英雄烈士的尊严和保护合法权益设立了专门的法律保障,让英雄烈士更受人民群众爱戴,同时明确了严厉惩治侮辱烈士形象违法犯罪人员的相关规定。

  《英烈保护法》的全面实行,实证网络决非法外之地,它警示网民决不能在网络上胡说八道及乱作为。同时,该法的出台,也倒逼相关媒体、相关监管部门管好自己的网络“一亩三分地”,推动《英烈保护法》在网络空间深入贯彻实施。

  据报道,自媒体“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了一段时长58秒、含有戏谑侮辱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引发网友不满。随后,“今日头条”在接到举报后,下架了相关视频,并对涉事账号“暴走漫画”进行了封禁处理。同时,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公告,集中清理侵害英雄烈士形象有害信息,共关闭包括暴走漫画、暴走大事件、黄继光砸缸、办公室的董存瑞等严重违规账号16个、删除账号昵称39个。不得不说,这次新浪网站对违法微博“亡羊补牢式”补救行动还是相当迅速的。

  此时,或许有网友要问,在此之前早干什么去了呢?为何非要等到曝光后才去处理呢?显然,这就是问题的根源所在。新浪微博是典型的自媒体平台,新浪网络公司对此负有管理职责。而一再出现侵害英烈形象视频,暴露了网络公司长期以来疏于管理自媒体网站的事实,从而让一些不法分子的犯罪动机有了空间。也就是说,网络公司疏于管理、违法犯罪分子有动机,两者一拍即合,促成了违法犯罪视频在微博上泛滥。

  就社会效果来说,新浪公司单方面关闭严重违规账号、删除账号昵称,直接否定了侵犯英烈形象加害人的错误行径,对以后的正确舆论氛围的形成,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和良好社会效果。但是,这只是网络媒体公司单方面停止非法侵害的措施,也是被动地实施网络管理的行为,还不能令人拍手称快。

  从治理角度分析,新浪网络公司关闭删号的“唱独角戏”还“唱得”不够“响亮”,其一,新浪网还没有百分百进行清理,还有众多的“漏网之鱼”,还在继续作恶;其二,其他诸如微信、QQ等网络空间、平台还存在类似行为,还没有进行全覆盖清理整顿;其三,没有依法对实施侵害行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展开实锤打击,还让他们中的很多人在法外逍遥;其四,相关部门还没有对管理不力的网络公司人员进行依法处理,未能起到“敲山震虎”的法律功效。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它强调了违法犯罪嫌疑人无论人数多少,都必须采取法律“责众”形式,全部进行追责,以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侵犯英烈形象的违法犯罪活动,其性质情节非常恶劣,不能止于关闭、注销微博昵称号码了事,须从根上加强依法治理,对嫌疑人进行实锤打击,推动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要根据嫌疑人在网上留下的蛛丝马迹,找出所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逐个进行实锤化处理。此外,对于管理不力的互联网公司,也须严格执行《英雄烈士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雷声”“雨声”一样大、新老旧账一起算、大奸小恶一并惩。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