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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老赖”法院罚单究竟该罚谁?
http://www.scol.com.cn(2018-5-29 8:07:0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今年4月,中国之声报道了“武汉黄陂区政府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最高人民法院两次督办无果”的新闻。近日,武汉市中院对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也是此案的被申请执行人盘龙城经开区管委会,做出罚款一百万的决定。那么,这起强制执行案件将如何了结?法院又是否已经穷尽其手段了?(5月28日《央广网》)

  在评说这则新闻之前,需要简单梳理事情来龙去脉。2002年,经黄陂区政府授权,武汉市黄陂滠口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和武汉市黄陂第六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协议出让400亩居住用地,实行综合地价包干,每亩8万,合计征地费3200万。然而,此后政府却当起了“老赖”,拒不履行协议。一拖就是16年之久。如今这些地块已经成为了垃圾场。

  于是,也就有了这起旷日持久的官司。自然,开发商是赢了官司的,因为协议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法治时代容不得乱作为。然而,法院多次督促履行协议,政府还是拒不执行。法院开出了100万罚单,马上进入强制执行环节。

  “法院向政府开出百万罚单”这是法治进步。如果是以往,这一定是很难实现的,这也足以证明,司法独立不是一句空话。然而,“法院向政府开出百万罚单”,还是值得反思的。一个法治时代,所有人都应该敬畏法律,尤其是政府部门。为何政府部门竟然将法院判决当成耳旁风?少部分政府部门已经习惯了衙门作风,认为即使是法院也奈何不了自己。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一些“老赖政府”。在建设中欠下了巨额建设费用,法院判决了就是不给钱;在饭店里赊欠了吃喝大餐,法院判决了,还是拒不执行。

  这种把法律尊严践踏在脚底下的行为,是不能宽容的。法治时代,敬畏法律应该是底线。当一个地方政府,办事机构都藐视法律的时候,法律的尊严也就不能体现出来了,如何给百姓的遵纪守法带个好头?所以说,“法院向政府开出百万罚单”是法治进步,法院就应该将独立司法精神发扬光大。

  我们也需要看到,这个百万罚单,只是处罚政府效果并不会明显。这是因为,法院处罚的再多,即使完全执行到位,对于那些不作为、乱作为、藐视法律的官员来说,也是没有丝毫损失的。被处罚的资金来源于财政,并没有从自己腰包里掏钱,也就没有了痛疼了。

  应该把“处罚政府”变成“处罚个人”。要找到乱作为的具体官员,让他们承担这笔费用。如此一来就能真正发挥警示作用。政府当老赖,其实应该处罚到个人,毕竟作出决定的是官员个人。“法院罚政府100万”,乱作为的官员不会感到疼,也不会在乎的。(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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